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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引资战略未来五年实行重大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 07:25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转变观念 调整方向 优化结构 完善政策 加强监管

  本报北京10月11日讯 记者张意轩 从商务部获悉 “十一五”期间,中国将对利用外资战略进行重大调整并着力推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一五”期间中国利用外资战略的变化包括——

  转变观念。从行政引资、追求外资规模,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资转变,地方政府要淡化引资规模的考核,通过引入技术含量、国内配套比例、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新增就业等综合指标,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吸收外资考核评价体系。

  调整方向。从过去注重以外资投入拉动经济总量增长,向着重引进技术、管理、人才促进自主产业升级转变,注重对引进技术的吸收、消化、融合和创新,提高利用外资促进自主创新的能力。

  优化结构。鼓励引入技术辐射能力强、吸收就业能力强、资源节约型的外资企业,鼓励外资投向农业、高技术产业、基础设施、环保和服务业等产业,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优先鼓励外资与国内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开展合资合作。

  完善政策。逐步形成内外资企业政策一致、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

  加强监管。规范引资秩序,建立以国家产业安全为基础的外商投资监测系统,规范外资并购行为,强化外资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保障外资企业员工的权益。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是“

十一五”期间外贸发展的重要任务。中国将着力从四个环节入手,加快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

  以自主创新为核心,以品牌、技术和营销为重点,实施提升出口

竞争力战略,打造新的核心竞争力。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重点依托品牌战略。企业要加快建立自主性国际营销网络。大力扶持民营企业自主开拓国际市场,力争到2010年,民营企业出口占总出口的比重由2005年的20%上升到35%以上。

  全面提升贸易的综合效益。增强中国具有比较优势产品的贸易比较利益;逐步在出口企业推行社会责任标准认证,合理反映出口商品的劳动、环保和资源成本,提高出口对增加农民工收入的贡献度。

  调整加工贸易的发展模式。推动加工贸易产业链向上游研发设计、中游集约发展、下游营销服务延伸;鼓励和引导企业逐步从代加工向代设计和自创品牌发展;引导加工贸易逐步向土地承载能力较强、劳动力充裕的中部地区转移;引导加工贸易企业逐步向实行封闭管理的特殊区域转移。

  建立与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相适应的外贸调控机制。构建质量效益导向的外贸考核体系和调控体系,对不同产品、不同行业、不同时期的外贸发展,实施有张有弛的政策调控和引导,围绕外贸发展目标加大政策调整力度,增强对外贸发展的自主调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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