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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丰鞋业公司利用黄金周老板玩蒸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 22:1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高柱)“十一”黄金周大假后的第一天,早早赶来上班的成都华丰鞋业公司的200名工人却个个傻了眼:工厂大门紧紧关闭,欠下他们共计30万元工资的老板已跑得无影无踪。尽管此事立即引起了当地劳保和司法部门高度重视,但初步调查却发现,该企业没有一名工人与雇主签订过劳动合同,这无疑给他们的追薪维权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 10月8日上午,位于成都武侯区簇桥铁佛村的华丰鞋业公司的200名工人在休完国庆大假后陆续赶回工厂上班,却发现工厂大门紧闭,厂房内的所有机器设备也全不见了踪影———迹象表明,共计欠下他们近30万元工资的黄老板已经“人间蒸发”。一时间,极度愤怒又无计可施的工人们纷纷涌进铁佛村村委会,要求相关领导给他们拿出解决办法。

   “老板突然跑了确实让我们感到意外,而之前也没有任何预兆。”铁佛村企业办徐主任告诉记者,华丰鞋业公司老板名叫黄连金,成都青羊区苏坡乡人,到他们村办厂已经6年多时间了,该厂的经营状况一直都不错,这段时间又是旺季,他至今都弄不明白黄连金为什么要把厂子卖空而跑掉?但他又说,此起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的事件发生后,已引起当地劳保和司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主动介入。如何处理目前已进入到司法援助的程序,已让工人们选出了配合律师协同解决的代表。他表示,政府绝不会让工人们白干活拿不到工钱。

   据了解,簇桥镇是成都鞋厂最为集中的地方,仅铁佛村就有大小鞋厂100多家。但当地有关部门平时对这些企业在

劳动合同方面的约束和管理比较混乱,如发生上述突发事件的工厂,就没有一名工人跟厂方签订劳动合同,而其他企业情况也差不多。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鞋业的工作“流动性”大,工人上午可以在这家干,下午又可以到那家做,工人们认为签了合同“不自由”;另一方面,雇主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教训必须深刻吸取。”成都一位法律专家认为,倘若雇主与工人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一旦发生纠纷或出现老板携款潜逃的事情,就会使工人处于劣势而难以

维权。因此,为避免这类情况的再度发生,不仅政府部门有责任和义务监督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工人也要自觉地树立劳动合同意识,主动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保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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