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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直接入市 产权悬疑搁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 16:57 《产权市场》

  农地直接入市,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经过政府征用过程,直接进入市场交易,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等。

  去年10月1日,《广东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对于这个突破了现行《土地管理法》的地方法规,有专家认为不啻于一场“新土地革命”。

  继广东试点之后,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新规,仅今年就有两个“通知”格外引人注目:分别是3月27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坚持依法依规管理节约集约用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和8月31日,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前者要求稳步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加以规范完善;后者强调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

  前述“规范中发展”的基调,使农地直接入市有望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开闸。

  但是,目前依然有效的《土地管理法》明定:农业用地要变成城市建设用地、政府就必须将土地由村集体所有变成国家所有,同时给农民一定的补偿。农地直接入市尽管有试点地方法规支持、甚至得到国家部委的某种支持,但如何处理下位法与上位法的冲突?农地直接入市,是否真正平衡了相关当事方的利益争端?其在现实中怎样操作?

  日前,《产权市场》记者赴北京昌平区郑各庄村进行了实地走访,该地早在数年前就自发尝试了“农地直接入市”。调查的所见所闻,在明确一些事实的同时,也产生了更多疑问——以至于有专家断言:各种形式的农地直接入市只是将矛盾暂时搁置,若不能适时真正解决农地产权问题,甚至可能给将来留下更大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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