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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审计署:财政部监察部新任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 10:05 21世纪经济报道

  叶枫

  “张洪涛出事后,大伙很悲痛,为了给大家放松一下,就决定到扬州玩一玩。”河北省盐山县审计局副局长刘新才在向媒体解释张洪涛猝死事件时说。

  终年25岁的张洪涛,是河北沧州市审计局的审计员。今年4月11日,他在出席被审计单位盐山县电力局的丰盛宴请时,因饮酒过量猝死在酒店门前。而第二天,他的审计组同事们就和盐山县电力局领导一道,踏上了去扬州游玩的旅程。

  现在,张的这些同事终于为自己的作为付出代价。记者获悉,这一令全国舆论大哗的事件近日有了处理结果。沧州市审计局和盐山县审计局共有8名责任人员受到处分。

  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在沧州事件引发的“谁来监督审计部门”的舆论余波中,一个重大的制度变动正在酝酿。

  “从明年开始,国家审计署将请财政部和监察部组成专业监察部门,每年定期对全国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审计系统一位知情人士10月9日对记者透露说,“审计部门无人审计的局面将告结束。”

  一再掀动“审计风暴”的国家审计署,将面临一场针对自己的“审计风暴”。

  主动“引狼入室”

  “这一决定是国家审计署深思熟虑后作出的。”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刘家义在9月28日召开的“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会议上已经宣布了这个消息。

  9月28日的会议范围很大,与会者包括全国省级审计机关及审计署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负责人。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亲赴南宁会场。

  会上,审计署要求全国审计系统在10月到11月间全部开展一次财务自查。先是10月8日起全国省级审计机关展开自我检查,之后是11月份国家审计署派检查组对各地审计机关进行检查。

  “11月底自我检查工作报告上报国务院后,从明年起,将由财政部门和监察部门联合组成监督机关,每年对审计部门进行检查,并形成固定的制度。”上述知情人士向记者介绍了此次审计体制变革的时间表。

  按照国家审计署的设想,财政部和监察部以后每年都将对审计署进行检查,各省区的财政厅和监察厅每年对各地审计厅和特派员办事处进行检查。

  “这种检查不是普通地查一查,而是对审计部门的‘审计’。”上述知情人士介绍说,检查内容将包括审计部门每年的财政财务收支、专项经费使用以及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

  对于审计署做出这一决定的动因,一位审计系统人士分析,这和审计署去年开始组织的对一些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这次审计查出很多问题,暴露出长期以来审计部门“无人审计”的状况所带来的隐患。

  “当前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廉政建设方面确实存在着一些值得警惕的问题。”国家审计署有关负责人在9月28日的会上介绍说,从2005年到2006年8月,审计署举报中心共接到反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有关违纪问题的举报440起。

  据反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违纪行为一般表现为:在被审计单位吃、拿、卡、要报销费用;滥用职权,截留审计罚没款;违规收费并设立“小金库”;为会计师事务所揽业务,违规将审计项目交给中介机构去做,并从中收取好处;以审谋私,与被审计单位搞权钱交易,接受被审计单位财物等。

  而年初发生的沧州审计员猝死事件,更使审计署意识到改变这一现状的迫切性。

  “对他(张洪涛)的死我很悲伤,他还年轻,很可惜。”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9月底在出席央视《对话》节目时直言沧州事件,“可我还是这句话,谁让你喝这个酒呢,谁让你参与这个吃饭呢?”

  也是在这次节目中,李金华首次透露了“建议请财政部门对审计机关进行一次全面的审计”的想法。“既然你审计能监督别人,为什么别人不能监督你?”

  李金华把这个决定比喻为“引狼入室”。“你只有请外面的人来对你进行监督,才能够真正起到监督作用,你自己监督是起不到这个作用的。”

  其实,“请外面人来监督”的思路由来已久。审计署法制司一位人士说,在今年修订《审计法》时,就曾酝酿过有关建立对审计机关监督机制的条文,后来因种种原因而搁浅。

  在引入外力之前,审计署一直采取“自查”方式推行审计系统内的审计工作。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都建立了市、县级审计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省市县审计局长必须接受上一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遵纪守法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

  “对市、县审计部门可以采取局长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对于省级审计机关则需要借助外力。”中国审计学会理事、

武汉大学商学院教授廖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个完善的审计制度,必须要包含监督审计机关的内容。

  不过,对于国家审计署这一“引狼入室”的动议,财政部门和监察部门似乎知之不多。记者致电几位地方财政部门和监察部门的负责人,他们均表示目前还不知道这一消息,如果确有此事,他们将做必要的工作准备,包括调整机构设置,培训专业的审计人员等。

  另类审计公告

  据了解,新的监督制度建立后,财政部门和监察部门对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也要像审计署发布的审计公告一样,对社会公布。“审计署领导对建立监督制度的决心非常大。”上述知情人士说。

  如果审计署这一动议成行,以后人们将看到另一种审计公告。这份公告的内容同样是关于国家财政资金的运用,但出具审计报告的部门却不是审计部门。这份报告还可能会在国家审计署官方网站公布,或许会挂在财政部、监察部的官方网站上。

  我国审计公告制度是自2003年起实行的。“审计公告是一把‘双刃剑’。”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张以宽认为,审计公告可以使被审计单位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督促它整改,同时也给发布公告的审计单位带来很大风险,如果公告内容失实,被审计单位可以提请行政复议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据了解,自实行审计公告制度以来,为保证审计质量,审计部门先后发布多条制度来规范审计行为,包括著名的“八不准”。这为审计的独立性提供了保证,使得审计署连续三年公布的审计公告,都几乎没有遇到过被审计机关对审计结果提出异议的事情。

  “建立对审计部门的审计制度,应该把审计公告工作纳入制度建设,这才能保证对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独立、有效。”国家审计署一位专家向记者表示。

  两部委的新任务

  可是,对于即将到来的审计体制变革,也有人表示存疑。

  “审计工作一直以来是审计机关的专长,财政和监察部门以往很少到审计机关来检查财务情况。”一位审计机关工作人员说,财政部门和监察部门是否具有检查审计部门财务问题的能力是一个问题。

  据了解,由于分工不同,监察部门主要工作在反腐方面,财政部门主要做预算和财政资金划拨工作,审计部门一直在做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由于缺乏审计专业知识,在很多情况下,监察部门在发现案件线索后,都邀请审计、检察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去办案。

  不过,也有一些迹象显示,外部力量对审计部门的监督并非无效。如今年3月,中央纪委驻审计署纪检组组长安国曾介绍说,去年以来,全国驻各地审计机关的监察组发现了一些审计部门内部存在的问题,查出和纠正了一批审计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问题。

  “专业不成问题,而且财政和监察部门也可以聘请社会审计事务所来协助完成这项工作。”一位从事纪检工作的官员认为,纪检部门有充分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技术,能够完成这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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