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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建设用地审批需闯五道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 03:31 中华工商时报

  提高报批质量和效率控制项目数量和规模

  【记者 陆昀 26日北京报道】

  为提高建设用地报批质量和效率,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做好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对已向国务院报批的建设用地项目进行清理,分类抓紧补做有关工作,同时明确,建设用地审批需过五大门槛。

  今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一个突出矛盾就是,新开工项目数量多、规模大,不仅推动了当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而且也是今后一段时期投资增长的潜在动力。只有控制住了新上项目数量和用地规模,才有可能逐步控制整个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过度扩张,进而将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一个比较合理的区间。

  基于有保有压、从严从紧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考虑,此前,

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从项目立项必要性、规划计划、占用基本农田、征地程序、占补平衡等各个环节,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这个精神,国土资源部对依法需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报件逐个进行审查,分类别、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强调,今后建设用地审批必须满足五方面要求:

  第一,省级政府向国务院报批项目用地时,项目审批机关须就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市场准入标准以及审批、核准程序是否完备和合规等作出说明,说明材料作为用地报批的必备要件。

  第二,严格控制申请占用基本农田项目范围,强化听证和论证,控制占用基本农田数量和比例,并要求补划基本农田的措施到位。

  第三,对征地报批前有关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按照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先补后占”的原则,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的审查。强调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补充耕地必须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

  第五,城市批次建设用地中,涉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军事国防、抗洪抢险等特殊情况的,应该尽快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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