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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发电厂7、8号锅炉脱硫工程通过验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 14:38 国资委网站

  9月18日,太钢发电厂7号和8号锅炉脱硫工程已经过山西省环保局等六家单位的联合验收。

  据介绍,太钢每年向太原排放的二氧化硫污染物占全市总排放量的两成多,仅太钢发电厂7号和8号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就占太钢排放量的70%以上,约占太原市的15%多。两锅炉的脱硫工程属于太原市的限期环境治理工程。

  近日,山西省环保局组织山西省财政厅、太原市环保局、太原市财政局、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这两个锅炉的烟气脱硫和太钢第二炼钢厂转炉除尘改造工程进行了验收,两个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据悉,太钢发电厂7号和8号锅炉的配套脱硫工程是我国第一台采用韩国镁法脱硫技术的脱硫装置;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在每立方米24.0—42.3毫克,烟尘的排放浓度在每立方米28.4-42毫克之间,均达到《太原市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仅此一项二氧化硫年减排量可达7300余吨。该技术的应用从根本上解决了二氧化硫排放污染太钢及太原市周边地区的问题,极大地促进了企业的经济发展,同时也为我国中小型锅炉脱硫开辟了一条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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