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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矿手续弄虚作假今后将被重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 09:43 国资委网站

  9月18日,山西省煤监局出台新规,在煤矿手续上弄虚作假的行为,今后都要被重罚。

  过去,有的检测检验机构为煤矿出具虚假报告。今后,出具虚假报告的,除建议国家煤监局撤消其相应资质外,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根据违法情况进行相应处罚。因出具虚假报告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煤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另外,新规规定,煤矿企业如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还要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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