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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检总局局长:中欧质检合作可互利共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 11:49 新华网

  新华网布鲁塞尔9月20日电 (记者 潘革平) 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20日在布鲁塞尔说,中国和欧盟共同努力提高质检合作水平,可使双方互利共赢。

  李长江率中国质检代表团于18日至20日对欧盟进行了为期3天的访问。他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这次访问的主要目的是积极落实刚刚举行的中欧领导人第九次会晤《联合声明》的有关事项,落实温家宝总理关于扩大中欧合作与交流的要求,就中欧质检合作机制作进一步探讨,通过质检合作充实和发展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推动中欧贸易顺利发展。

  李长江说,访问期间,国家质检总局与欧盟有关方面成功举行了“中欧工业品和WTO/TBT磋商机制”第五次年会和“中欧食品和消费品安全联合委员会”第一次全会。双方和企业代表还举办了一系列研讨会。

  中欧双方签署了《中欧机电产品安全合作机制》、《中欧化妆品工作组工作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欧盟委员会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关于联合打击非法进出口食品行为的合作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欧盟委员会企业总司和欧盟委员会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关于加强中欧玩具安全合作行动指南》等一系列协议和文件。

  李长江说,这些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中欧质检合作的目标以及双方的责任、义务和争端解决的安排,对于稳定双方业已建立的合作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他说,中欧双方互为重要贸易伙伴,而为双边贸易提供市场准入检验检疫条件的双方质检主管部门,应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保持经常性的接触,通过密切的技术合作,妥善解决各类问题,为双方经贸关系的持续和健康发展提供最大的技术支持。

  李长江说,中欧双方认为,通过对话交流,可以就彼此实施的政策措施交换意见,增进相互理解,协调管理制度;通过对口部门的技术磋商,可以相互借鉴和吸取对方有益的经验和有效的做法,从而实现保证互供产品的安全和质量、保障人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态安全、促进双边经济合作和贸易发展的目标。另外,中欧双方同意以积极、科学、务实的态度解决双方关切的一些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责成各自部门加快处理程序,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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