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在河北省某县城网电力改造审计中,某市审计局委派的审计组连续接受电力部门招待,审计组一名成员猝死在酒店门前。此事在当地影响很坏。
被审计单位与审计人员套近乎,不就是为了让审计人员手下留情,少揭示或者不揭示一些违规问题吗?这让公众感到愤怒和担忧,审计的权威何在?职责何在?
在及时、完整地提供资料,反映情况方面,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是有必要的,但这种配合不能过头,不能带有目的性,不能干预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甚至是别有用心地利用物质利益拉审计人员下水,让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一起和稀泥。
审计人员在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好处以后,火眼金睛也就变成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被审计单位的近乎让审计人员不得不马虎起来。审计草草了事,导致一些审计事项难以深入和弄清。
被审计单位与审计人员之间关系暧昧,达成事实上的一种物质利益的交换,这种利益是以牺牲国家的利益为代价的。被审计单位与审计人员之间达成了“和谐”,却让社会变得不和谐起来。一些违规行为没有及时得到查处,有了审计的保护伞,有可能变本加厉起来,国家和公众的利益会受到更大的侵害。
查清并揭示被审计单位存在的违规问题,是国家赋予审计人员的权力,也是审计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审计人员既要全面地反映违规问题,又要对问题进行客观、实事求是地分析,正确地定性,并提出整改的意见。
审计人员工作很辛苦,随着社会期望值的越来越高,工作压力和要求也很大。审计的风险也客观存在。一些违规问题的存在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增加了审计的难度。就是查清的审计事项,在揭示问题的时候也存在诸多阻力。
审计人员只有做到廉洁从审,才能保证审计质量,审计无私才能做到无畏,才能实现有为。审计人员应正确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权力是人民所赋予,必须用到维护国家的利益方面去。(作者:江苏省盐城市审计局 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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