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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明年起向国家分红 红利将用于公用事业发展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 07:16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王雪瑾) 明年起,中国国有企业将结束不需要向国有股东上缴红利的历史。昨天,记者从国资委获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日前在新加坡举行的一个论坛上透露,国资委正与财政部研究,预计从明年开始向所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征收红利,所收红利将用于公用事业和行业发展所需。 据悉,财政部正在起草《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目前正在各部委广泛征求意见,国资委与财政部在进一步制订实施细则。财政部负责编制总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资委负责编制166户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据了解,即将出台的《意见》将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及分红的范围进行划定,不仅涵盖此前备受关注的国资委统领的央企以及地方各级国企,还包括中央汇金公司作为主要出资人的各大国有或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以及国家各部委下属的国有企业。 李荣融透露:“收取红利的比例是多少,资金如何使用,还有一套程序规定,我们正在做这方面的工作。”李荣融还表示,要求国企向政府交红利的计划,得到了世界银行的支持,该行认为此举有助于中国抑制过度投资和经济过热。 根据国资委最新统计,1-6月中央企业完成增加值10771.5亿元,实现销售收入37433.8亿元,实现利润3516.5亿元。李荣融表示,中国的国有企业到目前为止没有分配红利,这是因为过去国有企业比较困难,利润留给企业发展用。 此外,李荣融还指出,国资委还将向国企董事会下放更多控制权,努力将国资委的角色限定于一名股东,今后只能任命董事会董事。他强调,今后将贯彻政企分开。国资委还将推进国企建立管理人激励机制的计划,鼓励企业提高公司效率和盈利能力,减少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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