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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零税赋解决农村主要矛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 10:20 经济参考报

  本报成都电 四川省是我国西部一个农业大省,全省8700万人口中,有近7000万农民,农民负担问题曾是四川省农村的一个突出问题。农业税的彻底取消,使四川的“三农”形势发生重大变化。

  四川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潘孝如告诉记者,近几年来,农民负担问题从四川农村主要矛盾中逐步退出。特别是去年全省免征农业税后,各地有关农民负担的来信、来电、来访大幅下降,今年以来更是鲜有反映。只有个别地区的农民零星反映,部分地方的基层政府及干部截留、抵扣国家补助款(粮食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等)的情况。

  潘孝如认为,虽然目前各地农民负担问题表现平静,但是,这只是一个特殊的过渡期或反应期,并不表明农民负担问题从此解决了。因为农业税取消后,农村的利益格局尚处于重新调整之中。首先,从宏观层面上,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连续出台支农、惠农政策,要求“多予、少取、放活”。

  其次,目前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配套政策仍在实施当中,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尚需探索和规范,加之多年形成的涉农税费价格公示制、违反农民负担政策责任追究制等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仍在执行和发挥作用之中,基层干部、地方政府都会维持现状,不敢轻易越“雷池”。因此农民负担问题出现目前的“平静”不足为奇。

  “对农民负担问题决不能掉以轻心。要采取措施防止其出现反弹。”潘孝如说,当前各地都在大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部分地方政府制订的相关规划,明显过于超前,甚至严重超过了当地政府财力支付水平及农民的承受能力。例如,投资较大的乡村公路建设,在国家投入有限、地方财力不宽裕的背景下,如果推进过快,难免会出现资金缺口,而这又必然会以各种形式转嫁到农民头上,从而加重农民负担。在这方面,一些地方的农民已有反映。

  潘孝如进一步分析说,包括农村公路在内的公益事业建设,虽然国家有实行“一事一议”的要求,但至今没有一个规范性、细化的政策界定,使得在实际工作当中基层干部很难操作。今年6月,四川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意见(试行)》,对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意义、原则、范围、对象、标准、程序、管理、违规责任和监管指导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就是为了防止农民负担出现反弹。

  潘孝如表示,一旦当前的“过渡期”或“反应期”过后,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等“三乱”很可能会逐渐反弹,“这些情况,估计明年就会有所反映。”

  记者最近在四川农村采访时了解到,当前仍有不少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因素,农民负担“尾欠”问题就是其一。不少基层干部反映,因过去“上清下不清”而导致基层干部垫负农民负担的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很可能会导致一些地方集中催收,或者将国家补助农民的钱进行截留抵扣,导致新的农村社会矛盾。

  记者了解到,中央及四川省在有关文件中,对农民负担“尾欠”问题的要求是“缓收”,特别是不允许集中“催收”。这就客观上造成了两种结果,其一,过去没交清税费的农户认为,国家把农业税都免了,为啥还要交呢?再说过去很多负担本来就是不合理的;其二,过去已交齐各种税费的农户会感到不公平,心理不平衡,认为自己吃亏了,从而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不合作甚至抵制的态度。这些都让基层干部在工作中左右为难。

  在四川省泸县石桥镇毛岩村,村主任毛举高说,作为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在过去上面布置的税费征收任务是必须要完成的,收不起来就只有自己“垫”,即通常所说的“上清下不清”。现在农业税不交了,老百姓肯定都高兴。但以往的农民负担“尾欠”咋办?

  毛举高说,全村近几年的农民负担“尾欠”共有2.4万元左右,都是几个村干部垫的,其中,他自己垫了约3000元。毛举高说,从今年起,农业税全免了,村里又没有什么集体收入,他们垫的这部分钱还不知道如何处理呢。(记者 杨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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