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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收入分配医院占5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 13:08 新京报

  国家发改委官员细剖“药价虚高”,称药厂对药店和医院采用双重价格体系

  本报讯(记者 李宗品) 昨天,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健康产业高峰论坛”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人士首次细致剖析了“药价虚高”问题。该人士指出,目前,药企在药店和医院执行的是双重价格体系,医院在整个药品收入分配中占一半份额,而以药补医的机制不改变,运行多年的药品招标采购等办法很难有效。

  当天论坛上,发改委价格司相关人士指出,我国药品生产领域低水平重复建设十分严重,不少企业并不具有研发和市场经营力量,只是通过底价包销,沦为简单的药品加工厂,其实际出厂价格包含内容并不完整。同时,药品流通领域环节太多,全国有1万多家药品经营企业,个人承包、挂靠经营现象普遍,许多国有商业主渠道沦为开票、倒票或物流配送的角色。

  “目前,企业对

医院和药店销售药品,采用两种价格体系。”这位官员表示,一些药品在药店销售更接近出厂价,而卖到医院则包含了流通环节、医院加成等多种成本。该人士指出,目前药品销售80%市场被医院占据,在药品收入利益分配格局中,若以零售价为100%,生产环节占30%,商业流通环节占20%,医院则要占到50%.而医院占的50%收益份额中,医院正常加价占30%,医院接受企业费用占5%,医生个人灰色收入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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