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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商业领袖的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 03:07 第一财经日报

  昨晚,“2006中国最佳商业领袖奖颁奖典礼”在钓鱼台国宾馆隆重举行。这一由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与美国CNBC商业财经频道亚太公司共同主办,由芝加哥大学商学院、DDI人力资源机构和独立评委会依照专业程序进行的评选活动,最后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傅成玉获得“年度中国最佳商业领袖奖”而圆满结束。

  远在欧洲的傅成玉在接受第一财经电视采访和获悉当选后的电话采访中表示:“我心目中的商业领袖,应该不只是一个称职的企业负责人,更重要的是要带领自己的企业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的发展。”“除了对自己的国家尽责任,还要对世界尽责任,做世界公民。”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谈到企业,人们总是把它理解为通过资本、劳动、技术与管理的组合,通过与消费者进行交换而实现价值与利润的组织。利润最大化与创造股东价值也被广泛地视为企业的天职,借用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的话,“商业的本质就是赢利。”

  上述看法未必错误,但却是不完善的。因为它忽略了一些更根本的命题:为什么在社会分工中,需要一个以赢利为目的的组织?这个组织的最终目的就是赢利吗?企业和社会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

  在我们看来,虽然企业与社会之间没有明确的协议,但还是存在着“隐性的契约关系”。社会要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公平合理的环境,产权明晰、讲求信用、鼓励创新和“可信赖的法治环境”,而作为对应,企业也要为社会(员工、合作伙伴、社区、所进入的市场等)创造价值,为社会有效地提供其所需要的商品和服务。在这样一个并未明示的契约框架里,我们可以看到,任何企业的诞生,除了原始出资人和他的资本投入外,都要占用社会成本或社会的机会成本。例如,当企业招聘员工时,事实上便是在和社会交换使用某一社会个体的权利。而任何的个体都不只是个人,而是一个家庭中的成员。一个企业如何经营,会对员工的家庭——社会的基本细胞——产生影响。

  同时,即使就员工个人来讲,企业对员工的教育方式、使用方式也有着长期的社会影响,假如一个员工长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日日机械奔波,形同机器零件,则其人力资源价值就很难提高和升级,企业也就没有对员工的长期发展负责。虽然在表面上,双方的经济交换关系是公平的,但企业可以不断“去旧换新”,而员工付出的青春、时间无法再来,其潜在的机会成本并未得到应有补偿,站在社会立场看这种交换关系是不公平的。

  本报最近对“中国制造”中的劳工权益问题进行了许多报道和评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看到,代工型企业大量廉价使用劳动力,企业GDP很高但员工福利很低,财富分配过于向资方倾斜。资方以低薪迫使劳方不断加班,透支青春血汗,表面看是劳工愿意,但其中蕴涵着巨大的不对称性,这些劳动力一旦青春枯竭,干不动了,企业就会让他们一走了之,新的社会就业问题就会产生。我们之所以要为劳工权益鼓与呼,希望代工型企业要有社会成本意识,核心的意思就是希望那些“血汗工厂”能够超越过去的增长与分配方式,将“负外部性内部化”,也就是在企业内部改善劳动环境,为劳工提供更多培训机会,对劳动力的长远发展多负一些责任。

  又如,企业占用土地(这部分企业会付出经济代价)、空气(这部分不计算成本)的问题。企业对外部环境的污染在很多情况下无法计价,因而也无法对社会给予补偿。但是,这些“负外部性”对社会的影响是明显的,所有社会成员都会因环境污染而受损。既然无偿占用那些无法计算的社会成本,企业必然需要用其他的方式回馈社会,达致平衡。这也就是不少企业家发自内心地捐助社会公益事业的真实动因。

  傅成玉提到,中海油近些年来,不仅在经济发展上追求给股东以好的回报,同时也注意维护好的生态环境,对社区人民的

生活质量有所促进和提高。他理解的五点社会责任包括: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企业在经济效益之上的最高原则。生产的目的是让人活得更好,而不应带来死亡和痛苦)、积极回报社会(中海油的社会公益基金,第一是扶贫,第二是助学,第三是救灾)、负责任的国际公民(中国加入世界经济体系,本身就意味着我们必须是一个合格的世界公民,所以企业的社会责任要延伸到对国际社会所承担的责任)、维护员工权益。中海油自2001年2月在海外上市后的优异表现证明,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仅对社会有好处,对股东有好处,对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好处。把企业做强、把资产做优,和履行社会责任并不矛盾。

  在2004年11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创刊时的发刊词中,我们就阐述过本报的商业价值观:商业改变世界,商业是一种责任。“依赖和平的交换机会来获利,依赖持续的、理性的、自由劳动的组织来获利,依赖对变化的适应和不间断的创新来获利,摒弃‘利用各种政治机会和非理性投机活动’牟取一时之利,这是商业的责任;‘诚信并不只是法律规则,它比法律更重要’,这是商业责任;做对社会有责任心的企业公民,弥补对社会成本的占用,这也是商业责任。”

  本报创刊即将两年,我们欣慰地看到,社会责任意识在中国商业领域已初步形成,而本报创刊时的呼吁也已成为商界共识——

  “负责任的商业,就是一种文明。没有文明的商业,就没有文明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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