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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以宁:中国的民间资本需要出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 11:32 新浪财经
图文: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院长厉以宁

图为: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院长厉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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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第三届国际金融论坛年会于2006年9月12日-15日在北京第一城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年会主题:“2006:中国金融开放新格局”。新浪财经作为独家门户网络协办单位对年会进行全程直播,以下为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院长厉以宁演讲实录。

    厉以宁:刚才尚福林同志谈得很好,中国证券市场是全世界绝无仅有的,是在计划经济市场经济跨度的情况下发展的,股票流通,一部分流通,一部分不流通,中国的股票的确是不规范的,证券流通不规范怎么办,就要进行股权分置的改革,我觉得证监会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单单一个重要问题,为什么给流通股一定得补偿,经济学家不同意,给他补偿干吗,实际上这个观点是不对的,因为国有股存股量是不动的,条件就是现在国有股暂不流通,有这个承诺,所以股票溢价才这么高,今年国有股流通了,国有股流通等于违背当时的承诺,按照合同法的处理就应该进行调节,就应该给原来持有流通股的人一定的补偿。

  所以这个道理是对的,证监会坚持这一点,所以取得这么好的成就。到现在为止可以说中国证券市场大局已定,最困难的时期过去了。他刚才讲的我都很同意。我现在主要研究的问题是什么?中国的民间资本你给它找出路,因为民间资本在金融方面,在一种非正常状态,地下运行的状态,这个祸害是挺大的,现在还看不出来。一旦发生大的金融危机的话,地下的金融会给国民经济带来很大的危害,我们必须想一个路子,从体外循环,给他引入体内循环。

  我们现在初步讲了这么几个方式可以逐步在做,因为中国民间资本相当大。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城市

商业银行的改革,大量吸收民间参与,对于中国来说既可以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又可以把这一部分从体外循环转入体内循环,这是第一个方式。

  第二个方式,应该把私募基金合法化,私募基金不合法的状态,也是一个祸源,据说好几千亿呢,私募基金的合法化,给它用法律规范起来,这样的话,对投资者也是有保障的,对整个金融也是有好处的。这比引导、扶植要好的多,这是第二条大途径。

  第三条途径,我们现在可以做的,应该允许做试点,有些地方成立民营银行,因为商业银行法没有讲中国不能成立私人投资的商业银行,但是因为有一些顾虑,顾虑是什么呢?你经验不足,过去又没有搞过金融,监管不好,将来会出乱子,这个是主要加强管理,严格管理制度就行了,要衡量利弊得失,你引导的,把一些民间资本,允许他在一些地方建立民营银行的,解决当地的中小企业的融资,是有好处的。如果你不这样做,让它地下金融泛滥,不是一样有巨大的风险吗?所以风险是有的,但是那个风险,民营银行的风险通过制度的严格化,通过监管是可以减轻或者消除的,地下金融泛滥的话,最后出现的风险可能更大。这是第三个方面。

  第四个方面,就是说在农村,原来过去就存在的,现在也存在的,互助基金会之类的,那也是一种金融,是农村的金融,我在一些地方调查,农民家死了一条牛,买牛买不起,周围十来户人家组织一个小组织,第一个月给你拿钱,你赶快买牛去。第二个月给他,这样互助形式的,这样一种东西不要去禁止它!不要动不动就是非法的,也让他能够引入正常的渠道,我想通过这样的措施,中国的民间资本引入正常的渠道,有助于

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有利于金融的稳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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