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风建设的根本目的。自1998年全国工商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以来,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把反腐工作融入工商改革与发展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在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上狠下功夫。
各地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全面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提供了坚强的政治、组织、作风和纪律保证,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意识不断增强,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强化宣传教育,打造不想腐败的导向机制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
几年来,各地基层工商机关经常性地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性教育、党风教育、宗旨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以此警示和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格要求自己,规范个人言行,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与此同时,各地基层工商机关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这一主题,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了“入党为什么、当官做什么、身后留什么”,“为什么执法、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等大讨论。通过讨论,大家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执法理念进一步明确,拒腐防变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监管行为进一步规范。
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许多地方由先进党员、先进党支部组成报告团,赴各地巡回作防腐倡廉专题报告。不少基层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到监狱内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也是走到哪儿就把“预防针”打到哪儿,以预防为主,教育在先,而不是眼看着同志们犯错误已成事实时再掏“黄牌”、亮“红牌”。
通过教育,各基层工商机关在党员干部中逐步建立起防范腐败的导向机制,使大家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不做政治上的糊涂人、廉政上的危险人、形象上的掉队人。
强化制度建设,打造不能腐败的长效机制
制度是巩固教育成果的有效保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有制度作保证。
国家工商总局和各级工商机关按照近期具体、中期原则、长期宏观的工作思路,在实践中建立了一系列有效的防腐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接触面广,影响大,无论哪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像晴雨表一样反映到社会这个层面上来。为此,这些年来,针对自身不同程度存在的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和生、冷、横、硬、推等不良习性,各地基层工商部门紧紧牵住制度建设这个“牛鼻子”,狠抓建章立制工作,由过去的“人管人”向“制度管人”转变。
为打造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这些年,各地工商机关切实推进了“三项改革”。一是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二是切实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执收执罚行为。三是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各地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建立廉政档案等制度,实行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任职试用、离任审计等制度,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回避等制度,扯破“人情网”,拆散“关系户”,从制度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工商行政管理重心下移后,基层工商部门的权限相对扩大。为此,各地基层工商部门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少地方在工商所一级设置纪检监察员,对所长实行廉政风险抵押金制度,为基层党员干部砌上“防火墙”,念起“紧箍咒”。
加大督察力度,打造不敢腐败的惩处机制
再健全、再严格的制度,如果得不到落实,也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制度只是保障,关键还在于监督落实。
近年来,基层工商系统廉政工作始终明确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以各级领导干部和具有干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许可权的部门和人员为重点,加强监督,严肃纪律,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堵塞漏洞。
在内部监督方面,绝大多数地方都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成立了督察队,对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等情况进行督察,仅河南省局就选调1800多人在市、县两级组建了210个“执法监察队”。特别是2003年9月总局颁发“六项禁令”后,各地逐级进行了专项检查,仅2004年一年,全系统就有287人因违反“六项禁令”被查处。在2005年开展的“五项清理”工作中,有3.2万名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被从执法岗位上清理下来。
在外部监督方面,各地通过信访举报、聘请廉政监督员、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开展网上投诉等多种形式,建立多层次的群众监督网络,拓宽监督渠道,将每一名党员干部都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仅2002年、2003年两年,全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就受理信访举报2.6万件,立案查处197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6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7人。
推行电子监察,为反腐倡廉提供技术支持
实施电子监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加强执法监督的重要发展方向。
各地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都在基层推行了行政审批、执法办案、行政收费软件系统,有些地方正在实施电子监管工程。北京市工商局制定的《公物仓管理办法》,采取市局、区县分局两级建仓,实物仓、计算机虚拟仓两仓共管的方式,使两仓对应,相互制约,实现了违法案件查处权、罚没物品保管处置权和监督检查权的有效分离和制约。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工商局长春分局建立了电脑录入8小时制度,即从确定立案时起,执法人员必须在8小时内把案件的所有材料录入电脑。案件一旦录入电脑,经办人员及分局领导均无法更改其中内容。据了解,实行电脑录入8小时制度后,这个分局半年就挡住了150余起“说情案”。
与1998年相比,如今基层工商部门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已有了大幅度提高。但祸患常起于忽微,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重而道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设想,2005年至2007年,全系统形成具有工商行政管理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的雏形;到2010年,建成惩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到2015年,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形成完善的惩防腐败体系。根据这一设想,目前各地工商机关正在为建立完善的惩防腐败体系积极探索,努力实践。
(中国工商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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