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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举行燃气价格形成机制听证会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 20:22 人民网
人民网上海9月12日电 记者 沈文敏 报道:今天,上海市物价局组织召开了上海市建立燃气价格形成机制和调价方案听证会,对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方案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参加听证会的有21名正式代表,分别来自市人大、市政协以及市总工会、市消保委、居民用户、企业用户、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专家学者和政府有关部门等各方面,并邀请了8名市民代表参加旁听。 推进燃气价格改革,是根据国家关于节约能源和推进资源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推进建立和完善有利于鼓励节能、多种能源平衡合理利用、确保城市能源安全供应和燃气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本市现行的居民天然气和人工煤气价格分别是1999年和2003年确定的,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能源价格的大幅度上涨,天然气上游价格和人工煤气制气原材料成本持续上升,燃气价格矛盾比较突出,燃气资源供应相对偏紧,需要加快完善促进节能、保障供应安全的燃气价格形成机制。 申请方上海燃气集团向听证会提交了《关于建立本市燃气价格形成机制和调价方案的听证报告》。本市建立燃气价格机制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建立燃气价格与上游资源价格涨跌同向联动的机制。(1)人工煤气销售价格调整仅与制气原材料成本涨跌挂钩,非原材料成本涨价因素全部由燃气企业自行消化。对原材料成本的变动,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实行差别化政策:居民用户价格只承担原材料成本变动的70%,燃气企业承担30%,价格调整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年,且原材料成本累计变动需达到8%以上;非居民用户价格根据原材料成本涨跌每年联动调整一次。(2)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与城市综合门站价涨跌同向联动调整,调整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年,且上游综合门站价累计变动需达到8%以上。 二是建立促进和鼓励节能的价格机制,实行差别化、季节性和阶梯式燃气价格政策。(1)对非居民用户实行季节性差异价格政策;并依据产业政策导向实施差别化燃气价格,对高能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实行加价,逐步实施超能耗标准和超基数加价的政策。(2)对居民用户,逐步推行累进递增的阶梯式燃气价格机制,促进节约用气。 报告提出了适当调整人工煤气和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的具体方案。这次提交听证的有两个方案,即实行阶梯式价格或实行单一制价格,具体方案如下: (1)居民人工煤气和天然气调价方案 (2)对非居民人工煤气用户,基准价格拟从每立方米1.45元上调为1.80元,并实行季节性差价,分步到位。 听证会代表认真履行职责,事先作了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听证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从不同角度对方案进行论证。绝大多数听证会代表认为,在当前能源短缺和价格持续上涨的背景下,有必要建立完善燃气价格形成机制,对推进燃气价格改革及调价方案表示理解和支持。听证会代表对两个方案展开了热烈讨论,希望作进一步完善。 听证会代表还就相关问题积极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有的代表提出,燃气价格改革要循序渐进,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特别是政府对低收入困难家庭要给予补贴,保障这部分居民基本生活不受调价影响;有的代表提出,在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的同时,还应当通过推广高效率燃具等多项措施节约能源;有的代表提出,燃气经营企业要以建立燃气价格机制为契机,切实改善服务水平,提高管理能力,同时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燃气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调价收入的合理使用。在谈到燃气行业发展时,有的代表建议,要进一步完善本市燃气行业管理的有关法规,加强对燃气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依法管理;有的代表建议,要在增加外来气源的同时,建立本市安全环保经济的制气系统,确保上海能源供应安全,同时还要加强安全用气宣传,保障居民用气安全。 上海燃气集团表示,调价收入不用于提高企业员工收入和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只用于消化人工煤气原材料成本和天然气上游资源价格等变动因素,其他成本上涨因素将全部由企业自行消化。并承诺要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努力提升服务水平,研究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措施:一是不再收取人工煤气居民用户每月最低3元的成本补偿费;二是免收每次10元的上门服务费;三是人工煤气置换成天然气过程中,为烈属、低保、残疾困难、孤老用户免费更换安全型燃气灶具,并赠送金属软管;四是定期为居民用户提供安全检查服务,保证检查质量,提高安全隐患整改率。 上海市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表示,将加强对调价收入的监管,加强燃气企业各项费用和经营情况的监管,促进企业加强管理、降本增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确保上海燃气供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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