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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捂盘将受严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 15:1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廖雁)商品房预售违规、恶意炒作行为、广告违规、销售合同违规、房地产经纪违规以及价格违法行为等将受到严惩。从2006年10月到2007年3月间,各级建设(房地产)、发改委(价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三部门将成立专门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范围内查处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房地产违规行为。

  建设部网站昨天发布了《关于印发〈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称,三部门将组成督查小组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对整改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记者注意到,这个工作方案还提出了具体的数字要求:2006年11月底以前,各地要上报查处的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服务等有关方面的3个典型案例。J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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