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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过半数百亿投入需善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 01:33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马晓华 发自北京

  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已经覆盖农业人口4.95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55.8%。从今年起国家将投入200多亿元人民币,对全国部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房屋、设备进行改造,到2010年,将建设和改造约2.2万所乡镇卫生院、1300所县医院、400所县中医(民族医)医院以及950所左右的县妇幼保健机构。

  昨天,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新闻发布会上汇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进展。他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自2003年启动以来,截至2006年6月30日,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县(市、区)达到1399个,占全国总县(市、区)数的48.9%;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3.96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44.7%,参合率达到80.1%。其中,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5省(市)合作医疗已经覆盖所有的县(市、区)。

  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各级政府对农村卫生事业的倾斜投入直接相关。据了解,各级财政对农村卫生机构的投入在2003年、2004年、2005年综合达到670.16亿元人民币,其中2004年和2005年中央财政投入40亿元,建设和改造了10903所乡镇卫生院、265个县

医院、99个县妇幼保健机构和57个县中医院。

  有评论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最大的受益者并不是农民,而是大量的乡镇卫生院和在里面工作的医生,濒于倒闭的乡镇卫生机构得以生存。

  对此,毛群安特别强调,在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过程中,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利用开展合作医疗的机会,诚心诚意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本身也得到了健康发展。如果反过来,医疗机构利用这个机会谋取自己的经济利益,不仅会损失农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会对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所以,毛群安说,借这个机会要提醒农村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正确认识他们在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维护农民群众健康作为第一位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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