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勿忘我——记长沙办助学贷款专项审计调查之二(06-9-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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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 16:40 审计署网站 | |||||||||
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办在对中国银行的审计中,对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据审计调查,截至2005年底,全国累计审批国家助学贷款学生206?郾8万人,累计审批合同金额172?郾7亿元。2004年以来,北京中行已向北京地区35所部属高校审批42378人,签约合同金额7?郾85亿元,已发放3?郾78亿元,国家财政贴息1152万元。许多贫困学生在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下,得以顺利进行他们的学业,贫困生家庭生活压力得到明显缓解。但调查结果也显示,国家助学贷款的覆盖面仍然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也远低于高校的
国家助学贷款为什么不能更多地惠及贫困学生及其家庭?让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质量更高一些呢?让他们的生活压力降低一些呢? 多方面因素阻碍国家助学贷款覆盖面的扩大 一是政策的重心没有放在如何让更多的贫困学生及其家庭了解和取得国家助学贷款上,而是过多地强调防范风险问题。这不利于广大贫困学生及其家庭对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的认同。在审计调查中,审计人员感到,从政府部门到商业银行,再到高校,人们更关心的是国家助学贷款发放之后如何收回,即所谓风险如何防范、如何分担的问题,而不是让贷款如何惠及更多的贫困学生的问题。 二是银行和高校全面合作协议落实缓慢,助学贷款业务繁琐、工作量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承办银行的积极性。据调查,与北京中行合作的35所高校的基本存款户大都没有转到北京中行,业务发展及网点设立的进度也很缓慢。如,在与海淀支行合作的14所高校中,只有2所高校将基本存款账户设在该行,只有1所高校在新建营业网点。这些都严重影响了银行承办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 三是助学贷款的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还不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属于信用贷款,当前大学生就业困难,流动性大,无论是银行还是学校,对贷款学生进行追款都是十分困难的事,加之目前助学贷款政策规定的风险补偿未能有效落实,且缺口较大,经办银行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 各方共同努力,让助学贷款惠及更多贫困学生 扩大国家助学贷款的覆盖面,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审计认为,有关各方,特别是国家财政和教育部门,首先应考虑的是国家助学贷款如何尽可能地放出去,其次再考虑如何尽可能地收回来。所有的制度和流程都应围绕这个指导思想来设计。有关各方在统一指导思想之后,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让助学贷款惠及更多的贫困学生及其家庭。 第一,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应大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新政”,让全社会特别是广大贫困学生及其家庭深入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要让全社会认识到,国家助学贷款是党和政府利用财政和金融相结合的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的一项重大措施。 第二,国家财政和金融管理部门在设计和改进贷款发放程序和管理机制时,应考虑两个重点,首先是如何尽可能放出贷款,应尽量降低贷款门槛,简化审批手续,目标是让贫困学生都能得到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其次是如何尽可能收回贷款。 第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快全国个人资信征询系统建设,健全银行风险防范约束机制。经办银行要建立有效的还贷监测系统。各普通高校要建立本校借款学生信息查询管理系统,加大贷款公示力度。国家财政切实落实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并加大对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呆账核销的补贴力度及至全部由财政“埋单”。 第四,各高校应落实银校合作协议,按合作协议,把存贷款业务及相关账户转移到承办银行,为承办银行在各高校设立ATM机、营业网点、自助银行提供方便,与承办银行在校园开办“一卡通”业务等方面加强合作。 国家助学贷款风险有多大? 谁来承担最大的风险? 国家财政应该担当怎样的角色?(中国审计报报记者 张新国 通讯员 罗良辰 黄建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