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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用地令发展商举棋不定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 09:18 每日经济新闻
杨羚强 每日经济新闻 “一号公告”中若干带有菜场、养老院等特殊用途的地块,引起部分投资机构的关注。 若干地块明确特殊用途 “菜场造好后,政府会不会回购?”在浦东新区“一号公告”用地的答疑会上,很多发展商询问,浦东新区唐镇中心村104/1、104/2、104/3宗地块上未来建造的菜场,将会被如何处置。有关部门的回复是:“不回购。菜场设置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不只是浦东新区的唐镇地块,有意开发闵行颛桥地块的发展商也发现,总面积14万平方米的土地上,竟然还包括一个容积率0.5,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的托老所。而闵行房地部门近日也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不会回购该托老所项目,建成后将由发展商经营。 而在“一号公告”出让的土地中,已明确要开发商业、办公、住宅以外的特殊用途物业用地,还包括嘉定东云街地块,该项目土地用途不仅有办公、商业和旅馆等常规项目,还包括文化娱乐功能。 “文化设施、养老设施、菜场……,都属于公建配套设施,原先政府部门拨财政收购,或要求发展商造好后,支付其开发成本。”一位有多年经验的开发商表示。 而主管公共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相关政府部门知情人士则表示,对公建配套设施的管理正逐渐放松,往往是规定房屋的用途不能改变,而后由发展商自由处置这些配套设施。 上海市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则介绍,在近几年的土地拍卖中,很多公建配套项目都是由发展商自行处置,政府并不回购;如果政府确定某些土地上公建配套设施必须收归国家使用,则这部分土地就不会转让给发展商。 开发风险难测 虽然,这些特种物业项目建成后由发展商经营,如果能办出产证,还可以出售。不过发展商对投资、开发这一类物业却态度谨慎。 上海三湘集团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张涛日前就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在参加招投标时,挂拍这一类包含特种物业用地的综合用地,发展商会衡量公建设施占整个项目建筑面积的比例,若比例过大,会考虑放弃开发物业。因为“不知道这些项目的市场前景,以往也没有开发这类物业的经验,担心项目建成后没有市场,还会占用企业较多资金,增加投资风险”。 持有这一观点的发展商不在少数。信义不动产研究中心的李振宇介绍,“据我所知,上海唯一有一次公开销售菜场物业的经历,而且出售的是数年前就已建成的项目。托老所物业则从未卖过。文化娱乐项目目前市场还没有看到过有关的产品,按照以前的物业分类方式应属于其他用途项目。” 虽然如此,李振宇对菜场这一类物业仍然比较看好,他甚至觉得菜场用途地块的售价,应该比周边普通商铺高一些。 此前,中房指数研究院研究总监毛治博士也表示,海外基金对托老所等养老物业,特别是一种被称为“health care property(健康护理物业)”的市场前景十分看好,有意在上海投资这一类型的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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