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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相龙介绍天津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四个重点突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 19:51 人民网

  人民网天津9月9日电 记者陈杰报道:天津市市长戴相龙今天在此间举行的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与金融改革创新高峰会议上,介绍天津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总体思路和近期四个方面的重点突破。

  国务院今年5月 26日印发的《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鼓励天津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本着科学、审慎、风险可控的原则,可在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金融业综合经营、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外汇管理政策、离岸金融业务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把金融改革放在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之首,由金融改革带动和引领其他方面的改革,戴相龙说,“金融改革创新就是要在重大金融改革上先行先试,是在金融改革的难点、重点方面进行攻坚突破,就是要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功能和竞争能力,参与到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去。”

  据了解,国务院已经批准,在新区先行开展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同意天津市筹办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200亿元人民币,首期规模至少50亿元人民币。9月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批复滨海新区进行外汇改革试点。

  据介绍,滨海新区金融改革总的思路是:按照科学审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以扩大直接融资和增强金融企业综合服务功能为重点,积极推进金融综合配套改革,建设与北方经济中心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全国金融改革创新基地,为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的金融体制,更好地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参与经济全球化提供经验。

  四个重点突破是:

  一、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戴相龙说,有三个方式,第一,在搞好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基础上,鼓励发展各类产业基金,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基金,进行

房地产投资信托试点,发展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把天津逐步建成我国产业基金发行、管理和交易中心;第二,在完善市场运作手段和控制风险条件下,进行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制度改革试点;第三,开展房地产、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等资产证券化业务。同时,要论证和开办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柜台交易,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

  二、开展金融机构的综合经营。第一,允许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在天津设立机构办理证券、保险、金融租赁业务;第二,允许保险企业集团或以保险业为核心的金融控股公司到天津成立机构办理银行、证券业务;第三,整合天津现有的各类地方金融企业的股权,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控股参股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企业。

  三、创新和完善金融机构体系。戴相龙说,天津进行金融改革创新,立足于对现有金融企业进行改革,增强服务功能和竞争力,而不是多建新的金融机构。利用天津现有金融机构和有些金融机构转轨之际,论证和组建主要为低收入者提供贷款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住房信贷银行,在国家建立

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商业银行提供按揭贷款外,创建居民先存后贷、引存定贷的住房信贷,形成和现有商业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中心分工合作的住房信贷体系;组建为先进制造加工业和交通运输业服务的金融租赁公司;组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服务公司。

  四、外汇管理改革。第一,改进外汇经常项目监管方式,改变强制结售汇制度,逐步取消核销制度,实行居民和企业意愿结汇和自由购汇;第二,是放松资本项目下外汇管制,探索在一定区域一定限额下的资本项下人民币可兑换;第三,扩大外汇使用,放宽人民币购汇。通过合格投资机构,将人民币换成外币,扩大对外投资。第四,开办离岸金融业务。

  戴相龙说,滨海新区金融综合配套改革方案,要待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逐步进行。金融改革要有利于改善社会资金使用结构,有利于增强金融企业服务功能,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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