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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披露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典型案件 决心继续严惩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 13:3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7日电(记者齐中熙 黄全权 王志恒)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建设部7日在北京联合公布全国建设系统20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并分析这个系统商业贿赂违法犯罪的特点,表示决心继续严厉惩治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在通报的20起典型案例中,包括曾向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首发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毕玉玺行贿的北京市通州宋庄建筑公司及原法定代表人张桂军单位行贿案等重要案件。 2005年3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毕玉玺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毕玉玺因犯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死缓。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王建明说:“今年前7个月,中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608件,占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总数的26.31%。” 王建明说:“这说明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任务非常艰巨。” 有关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建设系统发现并查处的148件经济案件中,大多数都涉及到商业贿赂。 建设部副部长、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志峰分析说:“案例中的受贿者大多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在工程发包、规划审批、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企业资质审批等环节,非法受贿,为他人谋取私利。” 他指出,行贿者通过贿赂等手段,取得工程承包、规划许可、企业资质等方面的市场竞争优势,用较小的代价换取诸多市场机会,非法获取比贿赂成本高得多的商业利润。 刘志峰说:“其中有直接给钱、给物的,也有假借咨询费、信息费、服务费、资助子女就学等方式实施贿赂的。” 他指出,这些案件的发生扰乱了建筑、房地产、市政公用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要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刘志峰说:“目前全国建设系统商业贿赂行为仍处于易发、多发时期。” 他说,这些案件全部发生在权力和资源相对集中、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岗位上,而且发生贿赂的主要原因是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不到位,对重点岗位及领导干部的管理制约缺位。 他指出,“规章制定不健全或执行不力,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致使一些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进行索贿受贿,牟取非法利益”。 他说:“一定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堵塞漏洞。另外,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也有待加强。” 王建明也指出,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全局性和系统性的工作,建设部门是行业主管部门,检察机关是执法机关,相互之间需要通力协作,携手打击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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