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对外证券投资渠道,推进资金双向有序流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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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 13:11 外汇管理局网站 | |||||||||
为满足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对外金融投资和资产管理的合理需求,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证券投资的外汇管理,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第5号公告精神,发布了《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第5号公告规定,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可以
《通知》的出台,进一步拓宽了境内机构和个人运用自有外汇资金的渠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其可更加充分地利用境内外市场,提高资金收益率,分散金融风险,增强资产保值增值能力,并有利于促进境内金融机构逐步熟悉国际金融市场,提高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升境内金融业整体竞争力。这是我国提高金融对外开放水平,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一个重要步骤。(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