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外汇查询:

长沙市农民公寓为何遭遇集体冷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 08:46 人民网—人民日报

  长沙市政府投巨资为农民工兴建了618套廉租房,竣工18个月后却只租出了26套

  湖南长沙市登记在册的农民工有近40万之众。收入低、居无定所,使他们始终游走在城市边缘。为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长沙市政府投巨资,为他们兴建了618套廉租房。然而,花园般的公寓竣工18个月后,农民工却只租用了26套。巨大的反差使人们不禁要问,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农民工对廉租房的集体冷落?

  “民心工程”首批现房能容纳3000名农民工

  为了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早在2003年,长沙就筹划为农民工兴建20万平方米廉租房。2005年1月竣工的江南公寓,则是这一“民心工程”的首批现房,能容纳3000名农民工入住。

  8月的长沙,烈日炎炎,暑气逼人。当记者来到位于长沙市汽车西站附近的江南公寓时,眼前不禁一亮。这个“农民工公寓”内,青草茵茵,绿树环抱;食堂、阅览室、影视室、澡堂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楼宇间还有假山、石径、健身设备和石桌石椅。

  长沙市房产局副局长赵金伟介绍,公寓建设总投资7500万元,占地46亩,拥有多层住宅楼13栋,建筑面积近5万平方米,既配套了方便农民工存放工具的杂屋,又设计了个人使用壁柜,安装了带对讲系统的不锈钢单元防盗门。社会化的

物业管理还将为他们提供公共食堂、水电维修等各项服务。租住这里的农民工还能享受公寓配备的床铺、桌椅、暖壶等生活必需品。农民工花上50—70元,就能租住一个月。

  为把这份厚礼切实送到农民工手上,市政府把江南公寓定位为集体宿舍,并规定:入住廉租房的农民工必须被用工单位录用在岗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月收入800元以下。

  降低租赁门槛,并没有迎来租住热潮

  “竣工之初,确有很多农民工前来咨询

房屋租赁事宜,每天取走住房申请表的就有二三十人。”长沙市房产局负责人说,“但半年多时间过去了,却没一个农民工前来居住。”

  面对如此窘境,长沙市房产局广泛征求农民工的意见和建议,于2005年10月1日出台了新的廉租房《管理办法》。新办法与旧规定最大的不同在于,降低了农民工申请廉租房的门槛。即只要与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农民工,都可以入住。

  此外,新办法还推出了丰富多样的租赁形式,既可按床位租,也可按单间、独立套间租赁。其中,单间从12平方米到20平方米不等,每月租金120元至170元。独立套间有一室一厅、二室一厅等多种户型,面积从30平方米到80平方米不等,每月租金为210元至420元。

  “零门槛”并没有迎来农民工入住的高潮。新办法实施迄今将近1年,农民工租住的公寓却只有26套,江南公寓仍是门庭冷落。

  不方便,成本高,农民工不愿入住

  很多农民工之所以不愿入住廉租房,是因为城市太大,上下班距离太远,交通费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从湘阴县来长沙打工的刘细华告诉记者:“江南公寓的租金确实便宜,但还是觉得住工棚划算。因为从河西赶到河东上下班,一天车费至少要4元,一旦碰上堵车还耽误时间。一个月的房租和车费加起来,在河东能够找到比较合适的出租屋,没有必要舍近求远。”

  离江南公寓两百米开外的西二环建设工地上,数百位农民工每天都窝在闷热潮湿的简易工棚里过夜。他们告诉记者:“建筑业工期短,流动性强,只有住工棚的命。再者,干力气活的,三五十元也来之不易,还是省着花。”在江南公寓旁做家庭装修的曾师傅则说:“每到一个业主家庭做工,都可以住在业主家里,等装修搞得差不多了,工友们就会到下一个需要装修的业主家去住。”

  除此之外,包吃包住的传统用人习惯,也是廉租房遭冷遇的重要原因。据了解,农民工密集的酒楼、商店、宾馆等服务行业,大都包吃包住。同处河西的三辰卡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冷旭佳介绍,他们公司不到10个农民工,干些搬运活。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管理,他们建有集体宿舍,不允许农民工出外租房住。

  市房产局已将公寓入住范围扩大到产业工人

  江南公寓从竣工时媒体报道的“热热闹闹”,到如今的“冷冷清清”,已经引起长沙市政府的重视。据了解,长沙市房产局已将公寓的入住范围从农民工扩大到产业工人,并正积极联系河西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企业,吸引部分产业工人前来入住。

  记者在采访时还了解到,江南公寓13栋住宅楼中,有5栋用来安置重点工程拆迁户和危房住户,1栋租给邻近的湖南商学院做学生宿舍。

  链接

  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招用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在依法取得的企业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可建设统一管理、供企业租用的员工宿舍,集约利用土地。加强对城乡接合部农民工聚居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共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各地要把长期在城市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农民工,用人单位和个人可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于农民工购买或租赁自住住房。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