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近日通过自治区多家媒体,向社会公布了《2005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引起广泛关注。
7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厅长长江受自治区政府委托,向自治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0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工作报告》,全面披露本级预算管理中存在的连续结转、未及时下达专项资金,延期征收税款,本级基建投资设计
不明细;本级部门预算执行中截留隐瞒财政收入上亿元,挤占、挪用和滞留财政资金3亿元以及私存私放资金、虚列支出等问题,问题涉及40多个部门。对失业保险基金、再就业资金等专项资金存在的管理不善、挤占挪用等问题也进行了全面揭示。自治区政府领导对审计揭示的问题高度关注,并毫无保留地上报自治区人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向自治区政府发出《关于印发对〈200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通知》,将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审计报告时所提出的意见转给自治区政府,并责成政府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审议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不断规范、完善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尽快建立预算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努力从根本上消除屡查屡犯问题。(郭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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