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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打组合拳 强势围剿数字人为造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 01:54 中国经济周刊

  先派“直属统计调查队”,再设“统计违法举报中心”;邱晓华局长更明确要求打造“阳光统计”,并制定了数字打假“组合拳”——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叶静/北京报道

  报道

  “我们已经接到了举报电话”,8月24日,国家统计局最新设立的机构—统计违法举报受理中心(下称“举报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一个星期前的8月17日,国家统计局正式对外宣布成立举报中心,严厉打击统计弄虚作假行为。对于举报中心的主要职责,国家统计局将其概括为“受理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查办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转办督办统计违法案件”。

  8月23日,《中国经济周刊》从受理中心获悉,他们在接到举报电话后,相关部门会及时向被举报地区调查了解真实情况,“只要举报人留下举报电话和真实姓名,统计局对其举报的情况调查了解后,将根据调查结果予以反馈”。

  “公布这个电话将更有助于外界的监督,一来提供了便捷的通道,二来提高群众监督‘违法统计’的意识”。8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原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贺铿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

  从建立直属统计调查队,到组织修改《统计法》,再到设立举报中心……国家统计局已表现出了足够的强势,而被称为“痼疾”的“数字造假”现象,是否会在国家统计局的凌厉出击之下土崩瓦解?

  国家统计局打出“组合拳”:举报中心+限期整改+媒体曝光

  上半年GDP数字又出现“打架现象”: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与发改委根据各省市统计的数字相差8048亿GDP产值,于是“数字造假”这个老话题重被热论;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更是明确表态,将有一套“组合拳”对付数字造假。

  受理中心成立当日,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国家统计局将加大受理和查办统计违法案件力度,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现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积极推进依法统计、阳光统计、科学统计。国家统计局欢迎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进行监督。

  虽然“数字造假”由来已久,但近期国家统计局与发改委公布的GDP之差再次将这一问题推上“火山口”。

  根据今年7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上半年GDP增速为10.9%。但紧随其后的8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全国31个省份上半年经济增速报告却显示,只有云南、宁夏和甘肃三省GDP增速低于10.9%,而如果按照这31个省份所公布的GDP计算,我国上半年的GDP增幅为12%,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相比竟相差了8048亿的生产总值。

  “统计数据有差距,并不表示这是地方注水或造假,通常是因为地方和中央的统计方法不一样。GDP采取的是核算的方式,不是简单的‘1+1’,所以不同省的总额算起来比中央核算的要高是可能的,不一定是‘造假’”。8月23日,江苏省统计局一位官员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但是,原国家统计局副局贺铿并不完全这样认为,“现行的GDP核算方式的确会带来中央与地方GDP数据不一样的结果,但是不能忽视的另一个因素就是‘人为造假’。”贺铿说,“有些地方政府领导通过数字造‘政绩’”。

  就在举报电话公布前几天,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撰文公开指出,要对最源头的统计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对那些达不到规范的地区统计局要限期整改,限期内整改不了的,要进行内部通报。再没有效果,就让媒体公开曝光,使其数据在国家统计数据中消失。

  受理中心电话公布后,随即引起了外界极大的关注,评论认为这是统计局消除“数字造假”的又一新举措。但是,对于效果如何,各方观点也不一。

  对此,贺铿表示,“曝光和举报对于‘数字造假’都是一种外部力量,可以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但是要想真正消灭‘数字造假’,根本之道还是在于统计系统自身的独立性、中立性”。

  30支“直属统计调查队”:国家统计局派往各省的直属机构

  “地方统计部门与直属调查队的职责已有了原则性的分工,但是详细的方案还没有出台,需要由各省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加以明确。”

  事实上,在受理中心成立之前,国家统计局早已关注到“数字造假”现象,其负责人也在多个场合批评目前基层统计部门存在的数据注水现象。

  “探究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原因,很大的问题是基层统计部门抗干扰能力差。” 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曾公开表示。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对《统计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过实地检查时也发现,由于层层签订GDP增长责任目标的考核方式,这成为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数据注水”的诱发因素。

  而为了减少这种注水,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早在受理中心成立之前国家统计局就已开始一系列的改革和尝试,直属统计调查队的建立就是其一。

  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决定对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企业调查队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三支调查队整合成一支调查队,由国家统计局垂直管理的各级调查队,作为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

  截止5月底,除西藏以外,国家统计局在全国30个省份(港澳台除外)组建完成其直属的调查总队。根据统计局的改革进度表,9月底前完成改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经济调查队,组建副省级城市调查队和市级调查队;年底前,通过合并、改建县级农调队、城调队,组建县级调查队。

  “江苏省调查队已经建立,目前主要接管以前三只统计队的工作”。江苏省统计局一位官员说。据其介绍,直属调查队与省统计局相互独立,不在一起办公。现在调查工作两者间间既有一些交叉也有一些不同。

  对于未来调查队及地方统计局的分工问题,该官员则表示,“目前,地方统计部门与直属调查队的职责已有了原则性的分工,但是详细的方案还没有出台,需要由各省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加以明确。”

  《中国经济周刊》也从北京调查总队获悉,虽然调查队与统计局具体分工有一些不同,但是一起办公,遇到重大问题也会召开联席会议一起研究。

  “直属统计调查队的建立对推动统计独立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贺铿说,但是仅有直属调查队的改革还是不够的。即便是直属调查队,仍有一些和地方交叉,难免不受地方的影响。此外,直属调查队也不可能负责所有的统计,还有部分统计指责需要由地方统计部门承担。

  在贺铿看来,虽然统计系统的最终独立取决于“一个独立的垂直统计系统”,但是这是国家统计局靠自身力量无法完成的。现阶段,统计局只能先进性直属调查队的改革,进一步从源头上防止“假数”的出现。

  行政、立法

  有望携手共剿“数字造假”

  “修改后的《统计法》中应该有类似‘凡是有造假行为的官员一定要被罢免’的规定。”

  事实上,除了正在进行的直属队建设外,国家统计局还在探索其他改革。今年8月,国家统计局新任局长邱晓华在《经济日报》上撰文,明确提出要打造“阳光统计”。

  《中国经济周刊》也从国家统计局有关人士处获悉,目前,“阳光统计”的相关方案正在设计之中。

  除了行政系统内部自身的改革和尝试外,正在进行的《统计法》修订工作也将可能对“数字造假”起到一定的打击作用。

  “现有《统计法》规定,官员直接修改统计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贺铿说,但对于不直接修改的统计责任追究并没有明确。据贺铿介绍,过去曾经出现这样的现象:领导给暗示,要求统计人员对数字“多核算核算”。由于“帽子”和“饭碗”都在地方政府手上,地方统计人员的独立性常常受到干预。

  事实上,现行的《统计法》自1996年5月经第8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9次会议审议修改通过后,沿用至今。但随着统计执法中执法力弱问题进一步暴露,修改《统计法》的声音开始在人大出现。2005年,国家统计局向全社会发出通告,征求修改《统计法》的意见。

  而如何利用《统计法》修改的机会,进一步完善对“数字造假者”责任的追究,成为了很多人眼中的“当务之急”。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华如兴在接受媒体采访表示,现行《统计法》对行政机关统计数据造假的制裁力度不够,使得统计系统的工作捉襟见肘,所以修改《统计法》是当前国家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华如兴建议,修改后的《统计法》中应该有类似“凡是有造假行为的官员一定要被罢免”的规定。

  “现有《统计法》对‘数字造假’,‘干预统计’等行为的处罚已经作出了相关规定,但是这种处罚力度不够,实施的可行性比较差。”贺铿说,国外的统计法对于统计责任追究的规定比起国内要严密很多,国内立法在责任追究上应更具有可操作性。

  举报中心的外部监督、直属调查队的内部监察、《统计法》的法律保障——可以想见的是,国家统计局的这一套组合拳若能招招中地,则“数字造假”即使等不到末日,也会元气大伤。但还有一个问题更值得我们思考:对付这样一个“强大”的社会“痼疾”,是否应该让一个部门独立支撑?

  观点

  国家统计局单挑“数字造假”

  邱晓华

  国家统计局局长

  贺铿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原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顾海滨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统计部门

  该如何维护信誉?

  邱晓华:现阶段我国统计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如何维护和提高信誉。

  打造“阳光统计”,积极促进统计工作和谐发展,让社会各界零距离感受中国统计,是国家统计局工作的目标,也是维护和提高统计信誉的首要任务。“阳光统计”反映了人们对一个独立、公正和科学的统计制度的期望,应该使之成为各级统计部门从事统计工作的一个基本理念和衡量统计数据真实性的一个标准。

  贺铿:对统计数据怀疑不是一天两天了,有的部门、有的个人、有的研究机构对统计数据持怀疑态度已经好多年,但是没到“不可信”的地步。而这些怀疑的单位或个人,想作出一个比统计局更有权威的数字也是不可能的。国家统计法也明确规定,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为准。

  但是,有这种怀疑也没有什么不可,至于是否需要一个很有意识的动作或者措施去反对这种怀疑,以维护统计的信誉,我看没有多大必要。

  不过,地方弄虚作假应该坚决反对,因为地方造假影响到统计数字的准确性。所以当地方出现数字造假,应严肃执法。要维护统计信誉,就要消灭弄虚作假的数据。

  顾海滨:“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让统计数字透明才能预防“数字注水”、“数字造假”之类现象的发生。可是现在的统计数据是不透明的,政府上报的统计信息没有经过人大,也没有人监督其真实性,应该层层公开。

  比如乡里的统计数据必须向乡人大公开,同样,县级及县级以上的统计数据也应该公开。这样如果出现虚报统计数据的情况,群众就能及时发现和检举,方便监督。而且公开和透明本身也威慑官员不能造假。

  多管齐下

  杜绝源头造假

  邱晓华:“不进假数”就是要对最源头的统计工作进行严格考核。为打造“阳光统计”,需要着力抓好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

  为提高基层统计质量,一方面要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给基层统计工作者更多的关爱;另一方面要严格管理,严格规范各种统计活动,加强队伍建设。

  国家统计局准备通过100个县的调查研究,制定一套针对最基层统计机构质量考核制度。切实做到“不出假数”,首先就要做到“不进假数”。

  贺铿:“数字造假”有多方成因,需要从多个角度努力。直属调查队由于直接隶属于国家统计局,因而抗干扰性好。但是,这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统计局也不可能一下把问题都解决,只能将有能力解决的先解决。杜绝假数,还需要党性的提高,官员政绩考核方式的转变等多方因素。

  顾海滨:从乡级的统计数字透明开始,一级级公开,这样就可以从源头上杜绝假数的出现。用透明、阳光的方式,来保证源头数据的真实。这就需要发挥地方人大的作用,但是目前这个作用还没能发挥好。

  统计独立需外部保障

  邱晓华:国家统计局要努力打造一个健康宽松的外部环境,一方面要完善统计法制,抓住这次修正《统计法》的契机,使之真正成为一部能够保障统计工作秩序,维护统计工作者的权益,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一个有力的法律屏障。 另一方面,要提高统计的独立性和抗干扰力,建立约束机制,减少来自外部的各种干预。

  贺铿:《统计法》的修改不仅要规定地方不能干预统计数字,另一方面对被统计人也应作出规定,被统计人必须如实提供数据。很多被统计人没有这个意识,在接受调查统计时,常常用各种理由不配合统计,或者提供虚假数字。

  这从另一个方面也要求我们应将《统计法》进一步普及,增强群众统计意识。

  但是,统计体制的改革是个综合问题,要想“不出假数”,单纯的修改法律不可能解决,还需要一系列的改革。

  顾海滨:应该跳出统计看统计,虽然统计法律自身有一些要完善的地方,但是外部机制的完善更重要。必须要实现和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权力,才能更好的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这也就要求我们的

人大代表专职化,现在的人大代表没能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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