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政策解读:节能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17:3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31日电 (记者 赵承、刘铮) 新华社31日受权播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提出,各级政府要对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示范试点、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工作给予支持,所需节能经费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一五”期间,国家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节能重大项目、示范项目及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今年上半年,共安排国债资金5.4亿元作为项目补助资金,支持了98个重点节能项目,这些项目实施后,每年可节约能源720万吨标准煤。

  《决定》还要求,实行节能税收优惠政策。要抓紧制定《节能产品目录》,对生产和使用列入目录的产品,要抓紧研究提出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严格实施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透露,国家还将研究建立促进

能源节约的
燃油税
收制度,以及控制高耗能加工贸易和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的有关税收政策。抓紧研究并适时实施不同种类能源矿产资源计税方法改革方案。根据资源条件和市场变化情况,适当提高有关资源税征收标准。(完)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