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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副食品市场有了标准蔬菜销售前要“梳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03:14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8月30日讯(记者李松通讯员 赵琛)鲜冻猪肉应在25℃以下陈列销售,蔬菜上柜销售前需进行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等加工整理。记者今天获悉,日前我市出台了《济南市室内副食品市场建设暂行标准》。

  该标准除了对室内副食品市场的装修、供电、垃圾处理等设施设备以及市场布局等作了规定外,还对商品的陈列和销售、商品准入、包装、卫生、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记者看到,标准对于老百姓极为关心的商品的陈列和销售有着十分详细的要求。标准要求,柜台内应留有统一位置摆放电子秤。蔬菜在上柜销售以前需加工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需保鲜的蔬菜采用保鲜膜包装,需扎把的蔬菜应采用无毒绳线均匀、整齐捆扎。

  鲜冻猪肉销售应配备根据销售品种需要的冷柜、砧板和不可食用肉专用盛器,且应在25℃以下陈列销售。鲜猪肉进货后应进行预分割;冻肉预先解冻分割,按规格分别陈列于冷柜之中。

  活鲜水产品销售应饲养在固定的水池(缸)中。冰鲜水产品上柜销售温度应保持在25℃以下。水发水产品和需清水暂养的贝类应放在25℃以下的冷水中陈列销售。

  熟食类食品经营须获得有关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且应设有专柜,要有完善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专间内应配备消毒设备,专用容器(具)、冷藏与空调等设施。熟食卤品应在25℃以下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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