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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2006年下达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试点工程计划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 10:39 发改委网站

  经国务院批准,我委今年继续组织实施施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试点工程,有关计划已下达西部9个省区。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国债资金10.6亿元,连同地方配套资金2.3亿元,总投资12.9亿元,计划搬迁贫困人口24万人。目前各有关省区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进一步优化方案,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搬迁任务。

  按照国家确定的原则要求,搬迁试点工程的实施范围主要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搬迁对象为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在迁出方式上,鼓励以自然村落为单元的整体迁出。在安置方式上,各地可以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安置方式,力争取得好的成效。

  在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试点工程中,积极与相关生态工程相结合。同时,根据国家关于整合政府支农投资的要求,要求有关省区积极协调相关支农投资共同用于安置区的项目建设。对于群众直接受益的项目,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各地在解决好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落实好耕地、宅基地、户籍等配套政策的基础上,要切实解决好搬迁群众的后续长远发展问题,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地区司扶贫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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