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贺文华)“如果没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资助,我们一家三口不知还要在黑暗中摸索多久。”8月26日,盲人按摩师史敬,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现场会上,用手摸着盲文,大声说出了肺腑之言。今年“残保金”改由地税机关代征后,本市61万家单位可以通过两种渠道申报缴纳。
8月26日上午一大早,世界残疾人射击锦标赛女子气手枪冠军林海燕、远南残运
会轮椅乒乓球冠军张建平,与崇文地税和残联的工作人员,在新世界商场门口,一起向来往的市民发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宣传材料。呼吁全社会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的权利。从今年9月1日起,原来由残联上门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改由北京地税代征,有望大大提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力度。
市地税局副局长王京华介绍,本市的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都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是按实际差额人数和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缴纳。使各单位平等承担社会责任,也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
2006年的征期将于11月30日截止。税务部门提醒全市61万家单位,对逾期不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除追缴应缴金额外,还要按每天千分之五收滞纳金。
缴纳残保金的单位,应按照核定的金额自行填写或到地税机关打印《一般缴款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银行缴费。
据了解,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一般缴款书》:一种是到地税服务大厅(征收大厅)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根据核定的金额自行填写;也可由地税机关打印《一般缴款书》,持缴款书到银行缴费。
二是对于网上报税的单位,可以根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核定金额在网上自行打印《一般缴款书》,然后到银行缴费。
据记者了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收,定期缴纳。2006年征期为9月1日至11月30日,以后每年征期为8月1日至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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