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新破产法:保证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 23:11 CCTV《经济信息联播》

  今天下午结束的十届全国人大第23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企业破产法和合伙企业法三部法律草案。全国人大有关人士表示,破产法的通过将保证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保证经济稳定。

  与目前我国正在执行中的《破产法》相比,这次通过的新《破产法》共有12章136条,比过去增加了近两倍的条款,因此,也具备了更强的操作性。另外,由于增加了破产重整的章节,这也给不少濒临破产的企业提供了新的机会,避免了因单纯破产清算,导致的职工失业和社会财富贬损等问题。而整部法律的修订、通过也更加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退出制度安排。

  有利于公平、公正的处理企业债务关系,保证企业的有序退出,有利于债权、债务及时清理来避免风险的积累、避免债务链的扩大,影响整个经济秩序。

  安建表示,对于新破产法通过前,造成的拖欠职工工资等补偿金问题,这次也以优先于有担保债权进行补偿的办法得到解决,保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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