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卡拉OK版权费转嫁消费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 00:09 人民网-市场报

  8月20日,北京KTV龙头钱柜突然收费标准涨价五成以上,被多方关注和猜疑。国家版权局又在第二天公示,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版权使用费定价标准为每个包房12元/天,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以征求各界意见。这一连贯的举动,引起了各界的关注。钱柜的突然提价和版权使用费的开征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商家蠢蠢欲动提价格

  在此公示的前一天,钱柜KTV的包厢价格已悄然上涨,小包普通时段的价格从以前的59元/小时上涨到现在的96元/小时,涨幅达62.71%,其他时段普遍涨了五成以上。

  虽然还没有到中午,但是钱柜里面仍然有等位的人,如往常一样还是小包房比较抢手。记者看到价格单,果然已经发生了变化,询问服务生得知,他们确实上调了价格,但是跟版权使用费没有关系,主要是他们对整个系统进行了升级和更新,所以才会涨价,对于涨价执行的标准和依据没有正面回答。记者定了一间大包房,17:00-20:00可以打五折,折后价是190元,服务生说20:00之后就只打七五折了。

  随后,记者又来到麦乐迪了解相关情况,麦乐迪总经理助理关薇表示,麦乐迪目前还没有涨价的打算,因为这样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也不希望把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当然,也看企业的经营情况,如果版权费价格太高企业自身消化不了的话,也不排除涨价的可能。

  记者又电话采访了

同一首歌、歌来美、隆博等卡拉OK,他们目前还没有涨价,至于是否要涨现在还没计划,要看政策出台后的情况再定。也有一些卡拉OK表示,如果擅自涨价担心客源受到影响。

  悄然转嫁消费者

  记者在现场随机采访了几位消费者,一位姓王的女士说:“这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国家版权局收钱,KTV就涨价,这不很自然就转给我们消费者身上来了?”

  正在等位的白小姐告诉记者,她们公司就在钱柜的楼上,每天中午大家都会到这里来唱歌顺便吃个自助餐,一个人18元的价格大家觉得能够接受,现在这个活动已经取消了,大家就要重新考虑吃饭的地方了。

  在采访中,大部分消费者都表示,如果价格涨得太高就会考虑换别的地方唱歌,毕竟北京的KTV还是有很多选择的,设备和规模都没什么差别,没必要非得多花冤枉钱。

  前不久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王自强表示,每个包房12元/天这个收费标准是两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按照卡拉OK经营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后产生的。他特别指出,这个标准仅是收费的上限,在实际收费过程中,还可根据不同地区的差异,以及同一地区不同规模的经营对象适当调整。

  KTV收费动真格

  卡拉OK多年来已成为我国最大众化的娱乐消费模式。由于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尚不健全,因此著作权人一直未能实现依法收取版权使用费的权利。

  北大文化产业研究所副所长教授陈少峰认为,收费如果由市场来决定的话,就由版权代理机构来和歌曲的作者和商家进行一种谈判,就变成一种商业行为。一般来讲,卡拉OK的收费不会很高的,因为它消费量太大,所以单曲的收费也会只增加一点,即使把这个费用转嫁给消费者,影响也不会太大。但是,这笔钱最后还是由消费者来付的,我们也要防止商家利用这种版权规范的时候把价格抬高,这个是需要有关的监管部门解决的问题。

  然而,针对费用最后的分配,部分卡拉OK业主质疑国家版权局收费可行性,在公布的征求意见和相关说明中并没有明确提及收费与权利人分配比例。而一位KTV老板周先生说,2001年向音著协交纳词曲的版权费用时,也没有被告知交纳的费用中有多少是真正付给权利人的。

  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刘文和向媒体透露,收费标准制定之后,各地就成立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办事处,会派专人专门去向各家KTV收取这笔版权费,对于费用的分配,刘文和说:“由词曲作者和权利人得到,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只能留下能保证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费用。”

  文化部控股的中文发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广立说:“对于国家版权局一方的收费标准浮出水面,目前文化部的曲库建设已经进入试点阶段,我们目前没有采取进一步措施,我们还会按部就班地按照计划一步步去做。”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王自强强调,娱乐场所支付的版权费用,不应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并呼吁社会共同监督。 (本报记者 张慧丽 实习生 卢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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