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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权立法进入新阶段 焦点问题均有答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 14:10 CCTV《全球资讯榜》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物权法草案》,这是一部和我们每个人的利益都息息相关的法律,所以大家都很关心。围绕物权法的诸多争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都在最新的草案中给予了明确的“回答”。这也意味着中国物权法立法已经了进入新的阶段。

  自从中国于2002年12月启动物权法立法进程以来,围绕许多焦点问题出现了明显的不同意见。到底以保护私有财产为主,还是以保护公有财产为主成为最大的争议。第五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鲜明地亮出了观点:既强调要维护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同时又强调对国家、集体和私有财产平等保护的原则。另外两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抵押?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最新的物权法草案坚持了此前的立场,就是坚决“不开口子。

  对于70年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我们的房子该怎么办的问题,

物权法草案初审时有人解释说,国家可以依法收回,只需要给房主“相当于砖头瓦块成本”的补偿金。这也成为物权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百姓最关注的焦点话题。而最新的五审稿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满70年后自动续期,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就意味着老百姓依法缴纳一笔费用后,仍然是自己住宅的主人。

  对于征地拆迁相关的补偿问题,物权法草案明确规定,征地必须保障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对于是否应该明确城镇集体所有权的归属、小区车位和车库归谁所有、业主大会有无提起诉讼和申请仲裁的权利等立法争论焦点,最新的物权法草案也都一一做出了明确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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