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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城市中院共破执行难初见成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 02:04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王佴 通讯员 穗法 宣发自广州

  昨日,据广州市中院院长吴树坚介绍,《关于加强十城市中级法院执行工作司法协作的意见》实施半年以来,十城市间相互直接委托执行的案件共40余件,比前三年同期委托执行案件数量都要高。

  吴树坚介绍,其中8件案执行标的得到了完全和部分兑现,14件案因无财产而中止执行,6件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另有部分案件正在执行中。从案件执行情况看,各中院对受托案件均给予了高度重视,凡符合《协作意见》规定的委托执行案件,均予以受理,并全力予以执行,办案周期缩短,执行效率明显提高。

  十城市是指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哈尔滨、大连。2005年,十城市间通过了《协作意见》,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协作意见》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当前司法协作的薄弱环节,结合十城市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构建执行司法协助基本框架,开辟委托执行案件的直通道,确立迅速有效的委托代办模式,建立执行争议的协调处理机制。

  广东省高院副院长李琦向记者表示,十城市的执行协助制度,能够有效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形成强大的执行震慑力。协作网络的构建及运行,对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乃至司法协作将产生不可低估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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