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8月21日讯(记者 刘研波 通讯员 王冰 陈敏芝)原本标明的“全国统一零售价”、“建议零售价”,不但不真实,反而成了忽悠消费者的“工具”。今天,6位消费者将部分涉嫌虚假宣传的商店投诉到工商部门。
随着天气的变化,许多商家尤其是销售服装的商家都采取打折优惠的形式进行销售,然而,这些经营者在服装上标注的“全国统一零售价”、“建议零售价”竟与实际销售价
格相差数倍之多。市民张小姐到文化西路一家商店买衣服,看到一款裤子标签上标有“全国统一零售价RMB109元”的字样,通过讨价还价仅用了49元就买了下来。市民李女士在一家商店看好的一件上衣,当时标的“建议零售价”为368元,她没还价就买了下来,过几天她同事买了同样的衣服却只用了80元。
有业内人士透露,这些服装之所以要标上“全国统一零售价”,主要基于三点原因:标示“全国统一零售价”,使人感觉企业实力强大,产品畅销全国,使客户感觉定价规范。将统一零售价标高,给零售商以更多的打折、让利或讨价还价的空间,消费者即使高价购买了商品也感觉得到了实惠。
济南市消协冯京凯秘书长指出,“建议零售价”、“全国统一零售价”本来是企业根据产品的成本、销路、品牌价值、利润等因素得出的,现在却演变成用来误导、蒙蔽消费者的手段,实际上大多数企业都不能做到零售价的全国统一。此种标价行为对消费者存在价格误导,故意标高价位再以很低的价格出售,让顾客产生错觉,属于对商品价格的虚假表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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