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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首次公示政府投资项目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 01:19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8月21日讯记者王建新报道:今后,普通市民也可以对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发表自己的意见,相关单位必须对采纳情况或不采纳的理由作出公开说明。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介绍,《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公示试行办法》出台后,首批公示项目最近几天就可正式对外公布,其中包括马草河治理工程、联大北京市特殊教育学院建设工程等。 来自北京市发改委的资料显示,近年来,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逐年加大,2002年至今,仅市发改委安排的投资就由100亿元增加到200亿元。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对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进行公示,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另一方面也可增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透明度,加大公众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 据介绍,需要公示的重大项目包括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对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记者注意到,公示内容不仅包括项目申报单位名称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建设地点、负责审批项目的主办处室,还包括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实施方式、建设目标及项目功能、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以便市民对该项目有充分和全面的了解。 对需要进行公示的项目,须在审批项目建议书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也就是说,社会各界可以在项目审批前发表意见,献计献策。市发改委在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归纳,形成主要意见和建议,在市发改委网站公布。同时,市发改委应将主要意见和建议送交项目申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对于主要意见和建议,在项目建议书中应当说明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市发改委在审批项目建议书时,应当充分研究分析征集到的主要意见和建议,以及项目申报单位的说明等。市发改委在批复项目建议书后,还应当将征集到的主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在市发改委网站公布。 据介绍,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公示制度是北京市政府投资公开透明大体系中的一项内容。目前,对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从评估论证、投资到建设、稽查等各个环节,北京市建立了9项制度全程管理。也就是说,从政府开始计划花钱到花完钱,一系列管理制度将覆盖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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