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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区域经贸合作回归 中国再减亚太五国关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 16:10 21世纪经济报道

  北京报道 本报记者 孙 雷

  多哈回合“死”了,区域合作还在。在努力挽救多哈谈判的同时,中国也在酝酿与周边国家更进一步的“联合自强”。

  8月17日,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自2006年9月1日起,中国将对原产于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和老挝五国的1700多个税目商品实行降税,对原产于老挝、孟加拉国的部分商品实行特惠税率。

  这一天,距离多哈回合谈判正式宣布中止,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此次降税范围涵盖农产品、药品、化工产品、

纺织品、金属制品、机电产品、汽车及其零件。按照财政部的说法,与现有的《亚太贸易协定》关税减让相比,“新一轮关税减让的商品范围和优惠幅度都将大幅扩大”。

  同时,原产于我国的部分化工产品、木制品、塑料制品、皮革、金属制品、机械电气产品在出口到上述五国时也将享受到优惠税率。

  对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强调,这将“有利于我国进一步开拓东亚和南亚的市场,扩大与亚太贸易协定各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往来,促进亚洲区域合作”。

  《亚太贸易协定》的前身为《曼谷协定》,中国于2001年5月加入。其成员国包括中国、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和老挝六国。

  2005年,我国与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额为1343亿美元,进口商品关税优惠金额达到8500万元。专家指出,新的贸易门槛的降低,预示着《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新一轮区域经贸合作热潮即将来临。

  此前不到一个月时间,多哈回合谈判正式宣布中止。

商务部世贸司司长张向晨随即十分鲜明地亮出了中国的观点:一方面,在多哈回合谈判暂停期间,中国将会在各种场合呼吁各方拿出更积极的态度,继续推动谈判;另一方面,则将“在经济全球化中,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区域合作”。

  “这表明,中国在努力推动多哈谈判‘死而复生’的同时,与亚太地区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贸关系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商务部研究院李光辉研究员看来,这与目前世界经贸合作发展的大趋势相符。

  李光辉研究员指出,早在2003年坎昆会议失败后,世界范围内,区域经济合作便掀起了新的热潮。

  在他看来,尽管多边和双边谈判并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但在现实情况下,多边贸易谈判往往由于被发达国家所主导而更多体现发达国家的利益,“这是一个平台,但规则由谁来制定,结果就往往有利于谁。”而随着多边合作的屡遭重创,双边合作、地区间的区域合作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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