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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永乐声称可能对大中强制执行协议条款或提出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 10:32 南方都市报

  永乐或强制合并大中

  大中要求解除与永乐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永乐支付的1.5亿保证金何去何从?这成为目前业界最为关注的问题。昨天,中国永乐(0503HK)在香港联交所针对近日种种传言发表澄清公告,公告承认在8月7日已经得知北京大中终止战略合作的要求,但其认为大中无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同时,在公告中,永乐强硬表示,可能对北京大中强制执行战略合作协议条款,或者向大中提出索取赔偿或者退还按金的申索。对于永乐的强硬表态,昨天,大中电器总经理宋红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看到联交所公告才能给出一个明确答复,不过截至到本报截稿期间,宋红仍未有答复。

  永乐:“大中无权单方终止协议”

  昨日,针对日前种种传言,永乐在香港联交所公告首次承认在8月7日已经收到大中的解约要求,不过,永乐至今没有向北京大中作出正式回应,董事也没有对北京大中日后关系作出决定。永乐称,从律师方面获得的初步一件事,战略合作协议仍然生效,北京大中无权单方面终止战略合作协议。

  不过,大中电器总经理宋红此前约见京城媒体,称永乐方面需为其违约承担1.5亿元违约金。对此,永乐昨日称,北京大中并没有通知永乐有意没收保证金或者向公司伸索损害赔偿事项,而北京大中也没有权利没收按金。永乐方面表示,永乐具有合法权利申索领回按金,可能会对大中展开法律行动,强制执行战略合作协议条款;或向北京大中提出索取损害赔偿及退还按金的申索。

  大中:“违约金不能返还永乐”

  有消息称,此前陈晓和黄光裕先后给张大中打电话,称希望大中谨慎表态,以免对两家公司股价造成波动。不过,在昨日国美电器在香港公布2006年中期业界后,面对大中单方面宣布与永乐“分手”,国美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光裕也首次明确表态,称永乐与北京大中签署的优先收购协议仍然有效,国美不会主动向大中洽谈收购事宜。

  而此前,大中电器总经理宋红表示,“我们将通过谈判来解决包括保证金,青岛、西安合资公司运营以及北京托管永乐店面的一系列问题,不会考虑法律手段,因为司法程序往往过于漫长。”宋红表示,目前双方协商,等待中国贸促会仲裁结果,看到底是谁违约在前,但大中认为违约金不能返还给永乐。

  据悉,目前大中正在与百思买、苏宁进行接触和沟通,不过,苏宁方面表示,并没有达成明确收购大中的计划。

  本报记者黄汉英实习生黄虹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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