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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已在全国8省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 22:16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专电 (记者 白瀛、吴晶晶) 记者日前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目前通过环保总局组织开展的全国循环经济试点省市已发展到8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区发展到19个,其中行业类园区9个,综合类园区9个,静脉产业类园区1个。 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建设循环经济试点和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是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之一。我国循环经济推进过程中遇到了相关经济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不配套、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不够、资金限制等困难。为此,国家环保总局将加强循环经济试点和示范区的规范化管理,出台重点行业、区域的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导则,组织制定生态工业园区的规划技术指南等。 记者了解到,《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即将于9月1日起试行。环保总局将结合生态工业园区管理规定的修订和评价标准的发布,启动对试点和示范区的评估工作,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动态监督管理。 此外,随着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展开,我国已有1200多家企业生产的20000多种规格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年产值约700亿元。中国环境标志已与澳大利亚、韩国、日本、新西兰等国的环境标志机构签订了互认合作协议,现在正积极与欧盟的“欧盟之花”标志,北欧的“白天鹅”标志,德国的“蓝色天使”标志建立互认与合作关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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