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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刘纯银:多头不利支农资金使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 14:42 中国财经报

  ●刘纯银

  记者近日在山西省稷山、临猗、夏县等地采访时了解到,在国家取消农业税,实行转移支付后,由于经费短缺,一些地方出现了农村基层干部向上“跑款”的现象,有关系就能争取点支农资金,没关系的只能干等。一些农村干部担忧地说,中央拿出的支农资金像是一个蓄水池,农村则像亟待灌溉的农田,但由于中间渠道太多,容易产生跑漏现象。普遍存在的“跑款”风表明有关部门在支农资金管理上存在漏洞,国家应当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的规范和管理,使其能够公平合理地流动,不能让支农资金凭关系分配。

  自国家提出新农村目标建设以来,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资金的注入,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改变农村面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有少数地方和部门将支农资金“农转非”,使支农资金偏离了支农方向。有的支农资金被用于盖楼房、修广场、装路灯、还债务,有的甚至用于吃喝开支或干脆巧立名目中饱私囊。殊不知:支农资金的混乱使用,在广大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同时也反映出某些基层干部轻“发展”重“形象”的错位政绩观。如山西南部某贫困县的一个乡镇,通过从上级部门争取各种支农资金,甚至从银行贷款来建设园林村,村子绿化得很漂亮,各级政府很满意,但农民生产增收并没有得到太大改善。

  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多方面:主要有两方面因素,一是目前中央政府直接分配与管理支农投资的部门有16个之多,这些资金指标又分别下拨给各省所属系统的厅、局、办,形成逐级分配的格局;有的“管钱”部门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管理,加之支农项目审批制度公开化、科学化不够,助长了基层跑资金、要项目之风。这就需要在公共财政建设中,建立更重参与性的效果评估机制,减少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是一些干部法纪观念、群众观念不强,支农资金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要防止这一问题,使支农资金真正惠农,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当前关键是要健全支农资金管理,将支农专项资金的来源、金额、使用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阳光操作,使其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要将支农资金设立专项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安全运行;同时,支农项目要实行法人制、招投标制、社会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按制度办事。特别是对违法违规操作项目和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的单位或个人,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法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决不能姑息迁就。只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才能真正确保有限的支农资金用在刀刃上,才能堵住“跑款”之风,才能避免产生新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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