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遭仿冒,法国依视路国际有限公司及其投资建立的上海依视路光学有限公司将仿冒者上海成洋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依视路具有150余年历史,是世界最大的光学器材公司之一,其拳头产品树脂镜片占世界市场三分之一份额。今年初有消费者购买了商标为Essilor Bell(依思路贝尔)加硬加膜树脂镜片,生产商正是此案被告成洋光学。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和2001年,依视路在我国先后获准注册“依视路”和“眼睛图形”两个商标,用于眼镜及包装盒、光学器材等商品。根据协议,上海依视路
对上述两个商标获得独占许可。
法院比较原被告双方的商标标识,认为“依思路贝尔”与“依视路”读音相似,且前者标识中的“贝尔”字号明显小于“依思路”;“依思路贝尔”的图形商标与依视路眼睛图形亦十分近似。因此,法院判定双方构成近似,成洋光学已侵犯依视路所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应承担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法院在审理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上海一中院因此认为,此案中法院已根据事实,认定成洋光学的行为属于侵犯依视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故在原告权益能够得到保护的情况下,法院不需要对涉案的两个注册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作出判断和认定,因此对原告相关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卫建萍 何勇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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