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每日经济新闻》从上海市消保委了解到,在上周消费者投诉的1287件案例中,消费者对餐饮企业在收费上“打闷包”的行为意见最多。
纪小姐7月31日在和记小菜徐汇店预订了一间包房,在预订时对方告之不会另外收取包房费,也没有最低消费。第二天当纪小姐一行前来就餐时,服务员早就在餐桌上准备好了四碟凉菜,并为每人送上一条毛巾和一杯茶水。纪小姐感到奇怪,询问这些服务是否免费,对方表示是收费的,并说只要在包房就餐,就一定要消费。纪小姐对此表示不满,“饭店在预订时不说,直到客人就餐
时才讲,不是在打闷包骗人嘛。”
对此,市消保委有关负责人认为,《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提供可选择性服务应当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现在有一些餐饮企业事先不告知,却在毛巾、茶水、餐前小菜上“打闷包”收费,这实际上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在消费的权责关系上,消保委认为,餐饮企业如果有偿提供成套餐具,应事先在店堂明示告知消费者,如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强制消费者接受。此外,消费者在就餐时,如遇餐饮企业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提供可选择服务项目,消费者可以拒付费用。 黄清燕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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