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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飞雪:住房公积金收益哪去了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 14:33 中国财经报
本报记者 张飞雪 截至5月,全国有6864亿多元住房公积金在“沉睡”。日前,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上披露了这个数字,同时,他还介绍,全国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人数已经超过一亿人,缴存总额达到10831亿多元,而“沉睡”的则是缴存余额。 然而,这些余额并不是真的躺在银行里“睡大觉”,而是从三个渠道赚取了收益——发放个人抵押贷款的利息收入,存在银行专户的利息收入,购买国债增值,这些都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收益。当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会付给缴存人利息,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的活期存款利息计算,现在为0.72%,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按照3个月整存整取利息1.71%计算。但是住房公积金五年内和五年以上的贷款利率却分别为4.14%和4.59%,即使贷款利率按最低(4.14%)、付给个人的利息按最高(1.71%)计算,利率差也在2.43%。建设部公布的数字显示,2005年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为72.81亿元,而2004年这个数字还仅仅为48.6亿元。 增速如此之快的住房公积金收益用在哪里了呢? 按照规定,巨额住房公积金收益有三个用途,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单从管理费用来看,目前全国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43家,管理人员15000人。而2004年披露的数字显示,当年提取管理费12.2亿元,算下来,平均每家管理中心每年的管理费用达355万多元,每个管理人员摊管理费81000多元。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除去工资以外,管理部门的办公成本并不低。 除了上述三种合法用途,额度巨大的住房公积金收益被众多人觊觎,去年年底,河北保定、广东佛山、湖南郴州等地相继发生数亿元住房公积金被挪用案件,而今年3月份,建设部公布的信息显示,全国住房公积金尚待收回的项目贷款、单位贷款和挤占挪用资金为46.3亿元。 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因此住房公积金在一切业务中所生的增值收益,也属于个人合法增值收益,应该归缴存人所有,受到法律的保护。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住房公积金财产为个人所有,缴存人也享受住房公积金基金的增值收益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除每年向个人支付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以及上述三种合法用途外,理应对缴存人分红,即实行再分配。而自1993年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以来,还没有哪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收益进行过再分配。业内人士认为,“住房公积金是一项专项基金,在管理上对其增值收益还未形成一套专门的分配制度,表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和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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