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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大型油污事件海南首获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 13:18 证券导报

  ○本报记者 文达

  ●在油污事故的取证上,仅仅依靠律师是不行的,它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海事监测部门对事故造成的鱼类等海洋物种污染程度的监测结果,气象部门提供的风向、水流流向等数据。

  时隔一年半载,今年7月,海南省政府以及部分渔民得到了2004年12月28日发生在西海岸的油污事件的赔偿。有知情者向《证券导报》“财经海南”记者表示,从积极角度看,这次是海南首次获得大型油污事件的赔偿,值得祝贺,但该事件也暴露出海南处理油污事件的经验不足以及机制缺失。

  赔偿历程

  回到前年12月28日,当日早上8时,海口新国宾馆一姜姓值班经理以及宾馆工作人员发现海滩上有众多油污,他们立刻组织员工对宾馆附近的海滩进行清理,宾馆也当即恢复平静。但对于渔排养殖户马汉福来说,油污所带来的影响远非清理能够解决。马汉福是在12月28日凌晨3点多起来查看位于澄迈县马村港太阳湾的渔排时,无意中发现渔排周围有很多黑乎乎的漂浮物。马汉福说,5时许,他们一家子就开始赶紧清理粘在渔排上的油污,从早上5时多一直忙碌到下午2时多才休息。尽管做了最大的努力,但损失已经无可避免。马汉福说,他在海湾内一共投放了40多只网箱,养殖了石斑鱼、红鱼等经济价值较高的鱼种,大部分已经可以上市了,但遭黑油这么一污染,他有近2千条小石斑鱼被毒死,经济损失达1万多元。(见2004年12月29日海南媒体报道。)

  一年半前,马汉福所遭遇的这次油污事件在事后被认为是海南目前发生的最大的油污事件。该油污绵延海南北部海域至少70公里,海口、澄迈、临高等海岸线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仅处理这些油污海南就出动4000余人,历时十多天,共回收的含油废物超过400多吨。

  半个月后,海南省初步查明,本次油污案的肇事方是两艘在珠江口相撞的轮船——两万多吨的巴拿马籍“现代促进轮”和7万余吨的德国籍“MSC伊伦纳”油轮。据报道,相撞事件发生在2004年12月7日,共向大海泄入1200吨的重油,该事件也成为我国发生的最大一起油污事件。经过20天的“旅程”这些重油漂到了海南北部海域。

  海南省首席法律顾问许前飞,代表政府以及部分受损失的单位、个人协同海南民间一代表两户渔民的律师,将肇事方告上了广州海事法院要求索赔。与此同时,广东有关部门也将肇事方告上了法庭。

  今年,被告同原告达成庭外和解,据知情者向《证券导报》“财经海南”记者透露,广东省将所获赔偿的8%拨给海南,共计80余万元。该消息未得到海南省政府有关方面的证实。但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人士能证实的是此次油污案海南的确获得了赔偿。据了解,这也是海南首次获得大型海洋油污案的赔偿。

  经验不足机制缺失

  一位参与此次案件的人士称,海南能够争取到赔偿固然可喜,但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海南凸现了处理经验不足以及机制缺失。

  该人士认为,油污事故并不鲜见,海南每年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油污事件数次,但查出原因的不多,获得赔偿的则更少,这主要是机制问题。以2004年12月28日油污事件为例有诸多情况令人担忧:首先,这次油污直到污染了沙滩才被发现,几乎无法防范;其次,发现后半个月的时间里未查出原因;第三,清理油污设备落后,海南省储存的围油栏加在一起才600米,广东在处理去年12月7日的珠江口水域溢油事故时,光围油栏在短时间就调集了4.8万米;第四,没有专门处理油污事故的应急部门,每次油污出现后由政府抽调各个部门的人组成临时小组,并且管理上部门交叉;第五,没有收集证据的流程和机制。

  尤其在证据收集上面,该人士介绍,当海南有关方面起诉时,许多证据已被破坏。“海南关于油污事故的索赔机制较之广东、上海、大连等国内其他沿海省市差得太远了,在上述省市中都有专门应对海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对油污事故发生后的证据采集和保全意识很浓,而海南却相对薄弱,不利于追查事故原因,甚至在有些油污事故诉讼面前,拿不出任何直接有利的证据,索赔很艰难。”他说,油污事故的索赔是相当专业复杂程度相当大的案子。在油污事故的取证上,仅仅依靠律师远远不够,它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海事监测部门对事故造成的鱼类等海洋生物污染程度的监测结果,气象部门提供的风向、水流流向等数据,在赔偿方面包括私人养鱼养虾以及公共区域的受损赔偿,具体细化包括污染产生的直接损失、可预见性的收益损失及公共性的清理损失等诸多方面。

  海南省海事局的有关人士亦称,油污事故所带来的损失不仅仅是渔业、旅游业的损失,它对海洋生物、海鸟、以及周边环境都会造成影响,向肇事船只索赔涉及很多部门,各部门需要按职责取证并进行索赔。但事实上,在海南,油污事故后的取证相当艰难。海南省海事局危防处有关负责人在回忆起2003年4月份大东海油污事故时说:“清理当中的花费中远集团都支付了,至于有关部门有没有对那次油污造成的相关损失进行索赔却没有听说。”

  今后的应对

  有报道建议,海南应该建立一个专门处理海洋污染的部门。海口市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士称,“政府也想成立油污事故应急部门,但资金不足而不得不搁浅。”但海南省海事局的有关人士告诉《证券导报》“财经海南”记者:“大多沿海省市已经公布了油污处理应急机制,现在海南省政府正在做油污应急机制预案,还没有公布,海南海上应急机制起步晚,基础薄弱,跟上海、广州等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大。另一方面,应急机制的建立,更重要的是提高能力,实质上也就是资金问题,至于各部门间的合作,只要应急预案出台,会协调得更好。”

  2004年12月28日油污事件的最终结果也可能会为海南将来处理油污案提供一种思路。“此次获赔成功对海南而言,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一知情人士在接受《证券导报》“财经海南”记者采访时说,“首先,增强了人们在海洋污染方面的赔偿意识,在以后出现类似的事故时,有更多的人会意识到要索赔,相应地人们对索赔的取证也更加重视,同时也会在这个案例中进行反省。其次,增强了索赔的信心,政府部门、养殖户在经济上的损失是能够得到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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