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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浙江颁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 03:05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 应华根 张东君 杭州报道】

  浙江是中小企业大省。日前,全省中小企业等来一个“利好”消息,浙江省中小企业有了自己的地方性法规。据悉,酝酿3年之久的《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已经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小企业是浙江经济的基础所在、优势所在。资料显示,在目前浙江省30多万家企业中,中小企业占了99%以上,创造的税收已占到全省财政收入的近60%,提供的外贸出口已占到全省的70%。更为重要的是,中小企业还提供了1100多万个就业岗位,成为扩大和实现充分就业的主渠道。

  目前,浙江中小企业呈现出三大特点:

  一是规模以下微小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的速度在加快。2003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25561家,至2005年底增加到40275家,平均每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7357家,年均增长25.5%。

  二是规模以上小型企业成长为中型企业的步伐在提速。2003年全省中型企业为2227家,至2005年底则增加到3203家,平均每年新增中型企业488家,年均增长19.9%。

  三是中型企业成长为大型企业的趋势也愈加明显。2003年全省大型企业为122家,至2005年底则增加到154家,平均每年新增大型企业16家,年均增长12.4%。

  《条例》的颁布,在法律上为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保障。

  《条例》的鲜明特点在于: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根据《条例》所设立发展资金将成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把“金钥匙”;推动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贯穿于始终,并支持中小企业通过技术研发和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优化资源配置、拓展融资渠道、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条例》规定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要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债券融资、租赁融资、境内外上市等途径,依法开展直接融资。鼓励企业资本、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多元投资建立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

  让中小企业感到放心的另一颗“定心丸”是,《条例》明确了协助中小企业开拓海内外市场的基本措施。据资料显示,2005年,浙江省境外投资数增长14%,累计核准境外中小企业达2000多家,居全国第一。《条例》规定,引导中小企业与国内外大企业协作配套、加强对中小企业自主品牌的保护、鼓励中小企业采取国际标准、推进中型企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产品、有关方面为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相关服务等。

  针对评比滥、培训乱、摊派多的问题,《条例》也为此设置了“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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