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商务部拟对低价出口开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 22:02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我省有关企业表示,此举可降低反倾销风险,但执行难度较大

  本报讯 据悉,商务部《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调查和处罚规定》有望10月份出台,我省一些出口企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举对于规范对外贸易秩序,降低遭受国外反倾销的风险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执行难度较大。

  “低价出口”成为顽疾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的处罚规定,一旦企业被认定存在低价出口行为,不仅将对企

  业处以3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对企业法人处以3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被调查产品还将被处以12个月内不得出口的惩罚。

  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出口服装单价仅为发达国家的1/3,毛纺产品是英国、

意大利同类产品价格的1/8到1/5,印染产品是瑞士同类产品价格的1/4。同时,2005年中国对外贸易总量突破1.4万亿美元,贸易量居全球第3位。但中国已连续11年成为反倾销第一受害国。我省今年上半年遭遇国外反倾销、特保调查案件12起,平均每月2起案件发生,和2005年同期发生的5起案件相比,案件数量上升58%。

  重拳整治尚存争议

  “经营主体参差不齐,对外贸易时经常会遇到不正当竞争,压价的现象非常普遍,有时不正当低价出口可能会比正常价格低5%~10%”,一位

纺织品出口企业的负责人对此深有感触。

  安徽省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昕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政府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是执行起来难度不小。首先“低价”如何界定?刘昕认为,随着这几年日益频繁的贸易摩擦、反倾销事件,很多进出口企业已经逐步意识到了要提高档次、走产品差异化的道路,虽然转变的过程会比较缓慢,但是大多数企业自身已经有了这种意识,开始主动转变。

  与此同时,制定该规定的政府部门也面临难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商务主管部门人士表示,制定这一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对外贸易秩序、降低遭到国外反倾销的风险,但是结果却可能成为国外反倾销的直接证据。 (本报记者 伍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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