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闽超90%职工合同护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 01:59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邵芳卿 发自福建

  2008年后,劳动合同制度在福建省企业的覆盖面将达100%,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8月7日,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该省劳动合同三年行动(下称“三年行动”)已启动,拟用三年时间使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上新台阶”。

  为此,该省提出建立推行劳动合同的长效机制八大举措,其中包括建立企业用工登记备案制度、劳动合同签收制度及有关激励机制。

  福建省总工会调研称,截至2005年底,该省乡镇、私营企业的签订率仅为40.4%。

  不久,“三年行动”与福建省总工会近日牵头开展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以及早先的创建和谐工业园区活动在签订劳动合同这一点上将形成合力。

  三年目标:100%签订合同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新闻发言人称,该省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出现了以下新问题:一些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混乱,随意辞退职工或职工随意跳槽;有的企业劳动合同内容欠规范,缺少必备条款;有的企业、职工不依法签订或不认真履行甚至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劳动争议案件不断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他说。

  由福建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经贸委和财政厅代表政府方,总工会代表职工方,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代表业主和企业方)制定的《福建省开展企业劳动合同三年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提出的具体量化目标是:通过三年努力,企业100%建立劳动合同制,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所有国有工业企业和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的签订率达95%以上,建筑、服务企业签订率“有明显提高”。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池素良指出,福建省非公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现象突出,私营企业主对职工权益保护的观念淡薄已成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亟待解决的矛盾。

  这在福建省总工会今年的一项调研中得到印证:截至2005年底,福建省417.83万人已签订劳动合同,占应签人数的82%,其中国有、集体企业签订率为97.7%,三资企业为79.3%,乡镇、私营企业仅为 40.4%

  调研说,福建各地劳动合同制度发展并不平衡。如南平市从业人员达30万人,仅15万人签订劳动合同;三明市5万多人未签订;龙岩市29万多从业人员中,至今还有9万多人未签订;福州市非公企业职工签订率不足50%,这些未签订的职工,“绝大多数都集中在私营企业,集中在劳动用工流动性大的建筑、纺织、餐饮和个体工商等企业,且绝大多数为农民工。”

  据福建省总工会介绍,目前,福建省劳动合同签订率能达100%的主要是一些把劳动合同签订列入创建标准的工业园区和规范的劳务派遣公司。

  池素良认为,《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尚未出台,企业和职工的认识尚不到位,劳动监察力量明显不足,有的地方政府对劳动监察设置保护措施以及执法措施还不完善等,都是造成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原因。

  建立推行劳动合同长效机制

  此次“三年行动”的范围是福建省境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根据《方案》的部署,今年福建省将重点抓好所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国有改制后的企业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记者注:目前福建省共有97个工业园区,包括产业集聚区)内的企业,2007年重点抓民营建筑企业和园区外的三资企业,而2008年则覆盖其他企业。

  《方案》提出了建立推行劳动合同的长效机制的八大举措,其中,引人瞩目的是:建立企业用工登记备案制度,做到有用工就签劳动合同;鼓励企业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签证;推行劳动合同签收制度,一份劳动合同书由职工签收;培育发展建筑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和劳务派遣企业,重点解决建筑、服务等企业签订率低的问题;建立促进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的激励机制,对签订劳动合同且符合条件的职工,户口可落入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并全面落实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制度等。

  相应地,该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被要求在三年内至少组织一次劳动合同实施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对违法违规企业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行政处罚、责令赔偿职工损失和向社会曝光等措施。

  而福建省总工会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提出,2006年底各区市要推出超100家创建企业,2007年底所有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内的企业都要纳入,而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并与全体职工(包括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创建企业的十大必要标准之一。

  其保障部助理调研员孙勤透露,将原则上每两年授予100家创建企业“福建省劳动和谐关系企业”称号,并从中评选出年度十佳,授予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

  令人担忧的是,据福建省总工会透露,该省现有劳动监察队伍的编制、人员和监察工具与快速发展的经济形成了巨大反差:龙岩市全市劳动监察人员仅3名,就连省会福州市平均1名劳动监察人员也要应对4万~5万名职工。“按照目前这种情况,他们只能应付日常投诉的调解,根本无法开展日常性的巡查、指导和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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