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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重组 安徽指定33家律师事务所参与资格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 15:17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8月9日电(记者 熊润频) 安徽国资委近日发文确定首批承担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任务的33家律师事务所。今后,安徽各省属企业在审批所属子公司投资的公司的改制重组方案时,需在指定的这33家律师事务所名单中选择并由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据介绍,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为国企改制“护法”,能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国企改制重组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是他们的业务范围之一,律师事务所愿为此发挥积极作用。 据了解,安徽省国资委对承担为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任务的律师事务所实行动态管理,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出具法律意见书任务或因出现违规行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处罚的律师事务所,将取消其承担为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任务的资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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