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杨臣刚被告抄袭别人歌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 09:00 每日经济新闻
  歌手杨臣刚再次官司缠身。《老鼠爱大米》专辑中名为《请你不要走》的歌词被音乐人曾勇指责抄袭,曾勇因此起诉要求九州音像出版公司、广东飞乐影视制品公司和歌手杨臣刚赔礼道歉,赔偿12万元。昨天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曾勇称,他在1994年自行创作乐歌曲《你不要走》,随后在多个城市传唱,1997年他来到北京,同年北京京文唱片公司出版发行了《男人的故事》合辑,将《你不要走》作为该合辑主打歌公开发行。
 
  在法庭上,两被告公司的代理人并没有否认两首歌曲歌词一致的问题,而且
也自认杨臣刚演唱的《请你不要走》歌词不是杨本人创作,他们承认作词不是杨臣刚强项。因此在制作这首歌曲之前,杨臣刚就曾向公司承认,歌词不是他写的,而是一个朋友,但一时却联系不上这个朋友,因此公司就在最后制作完成的专辑上写明,让词作者到公司领取版权费,而在署名上,则署杨臣刚和佚名。九洲音像和广东飞乐都认为自己已尽到审查义务,没有侵犯曾勇的各项权利,因此不同意赔偿。此案没有当庭宣判。郭志霞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