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电子支付全面洗牌迫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 07:24 证券日报·创业周刊

  本刊执行主编 贺俊

  随着中国互联网用户数的快速膨胀,电子商务早已成为很多IT企业都觊觎的蛋糕。

  任何一个产业在被发现可以赚钱的时候,都是被蜂拥而入,2005年以来,电子支付平台风起云涌,数十家支付平台涌入舞池,但是同其他的行业一样,电子支付领域经过一段时间的无序竞争后也要开始洗牌,兼并、重组、并购、转型。一般而言,一个行业都只有几家企业可以生存,门户是这样,电子商务是这样,网上支付也是这样。

  当前,从事网上支付业务的公司已经多达50多家,业务模式有银行网关代理、银联支付网关模式、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支付平台内部交易四种模式。虽然各家公司采取的模式不尽相同,但面对的都是一个市场。

  电子商务的关键是支付问题,在这个方面,如何同用户打交道,如何同银行打交道,如何同同行打交道,如何同自己打交道,事关企业、行业的未来发展。

  日前在“2006

中国电子支付高层论坛”上,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支付清算研究中心副理事长王国刚在发言中表示,电子支付是金融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但同时也是长期在金融研究中受到忽视的一件事。支付清算的发展,决定着整个金融的发展,决定着金融的未来。

  王国刚认为,电子支付是一个非常好的载体,可以有效降低交易成本,便利各类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的交易行为。它是各种金融产品创新的重要载体,这样一种新的载体在中国有效展开,将改变人们的消费和交易,使交易行为更加便捷、安全。但是,在中国电子支付发展中,其便捷和安全问题仍然需要深入研究和拓展。

  

银监会业务创新与协调监管部主任李伏安表示,对电子支付业的监管将成为银监会下一步重点考虑的问题。虽然网民们用来玩游戏或购物的电子账户中只有几元或是几十元,但积累起来的巨额数字却无法让监管部门掉以轻心。

  “现在几个网上支付机构平常每日的沉淀资金有3亿-5亿元左右甚至更多。”李伏安说,这么大一笔钱,网络银行必然会用来进行投资。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和网民的个人利益,对电子支付业进行监管已经变得非常必要。

  然而,规范电子支付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李伏安认为,当务之急是确认电子支付机构的法律主体地位。中国现在是不承认这种网上虚拟银行的,电子支付服务只是作为一种商业形式或是网上游戏而存在,电子支付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

  虽然准入方式上尚存在备案还是正式去做的分歧,但监管部门下一步强调电子机构的准入资格将是不争的方向。李伏安称,之所以要让这些机构注册,主要是想保证它的安全问题,发生问题时,消费者能够找到一个监管主体去清偿未了责任。

  李伏安还表示,运行监管,尤其是

反洗钱问题,也将是未来监管部门对电子支付业监管的重点之一。“虽然现在网上支付的金额还比较小,但从小额到大额之间是没有限制的,当网上支付变得非常方便时,它很有可能变成某种洗钱的途径,这是我们对网上银行日常运行监管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至今为止,中国尚无有关网上支付的专门立法,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网上支付的发展。仅有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有关信用卡的业务管理办法、《电子签名法》以及新近出台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

  中国已有1.11亿的互联网用户,电子商务交易额也高达7000亿元人民币。有业内人士表示,从银行角度来讲,在借助第三方支付平台与否的问题上是骑虎难下,一方面,银行很想脱离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面对商家;另一方面,实现起来会面临巨大的障碍。

  2006年初关于“首信卖身出局”的传闻,恐怕是今年电子支付行业中最大的新闻,面对《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的出台,似乎很多电子支付公司乱了阵脚,虽然一些“卖身”、“并购”、“洗牌”等词语频频见报,但整个电子支付市场至今尚未出现大的动作。

  也许,真正意义上的洗牌已经悄悄开始,但不论如何,希望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未来不要像今天的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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